么一号年轻的歌手。
他虽然不喜欢民谣,但稍微有些成绩的民谣,他都听过。
这首歌,朗朗上口,绝对不会是无名之歌,可偏偏的,他就是没有听过。
难道,是原创?
这个想法一出现,男人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任宇瞠目结舌看着秦歌,论对民谣的熟悉,恐怕就连酒吧的驻唱歌手都不一定比得过他。
任宇确定,这首歌绝对是原创。
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随便在酒吧碰见的人,都能创作一首民谣?还特么这么好听,没天理了啊!
徐洁手掌贴着下巴,眼神温柔看向唱歌的秦歌,耳边回绕秦歌略带伤感的嗓音。
前段唱完,秦歌没有如原唱那样直接进入高-潮,而是停了几秒钟,用吉他弹奏弥补这段空缺。
观众们心中期待。
秦歌贴上话筒,唱出第一段高-潮。
……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
如果旋律伤感追忆,那么歌词则如利箭剖开在座的年轻人们的心脏,将埋藏心底的初恋全部释放。
有人流泪,有人哭泣。
秦歌的眼睛也微微有些湿润,他没有继续唱下去,随着这一段吟唱完毕,他闭上眼睛呼吸了几口气,微笑说:“歌词没写完,各位见谅。”
“嘶~”
下面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还真特么是原创。
不管是先前登台的男人,还是任宇、驻唱歌手,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秦歌这强大的创作能力惊到了。
“好听!”
“真好听!”
“都把我唱哭了。”
观众的反响很热烈,十个里面有一半都在抹眼睛。
一些男人女人受到酒精刺激,也不管自己男女朋友是不是坐在一边,拿起电话就给初恋发短信打电话。
酒吧老板知道今晚的活动得提前结束了,赶紧上台,让大家给喜欢的歌手送玫瑰。
毫无意外,或者说,是理所应当。
秦歌得到了第一名。
至于那个男人,早在秦歌唱完后就灰溜溜离开酒吧。
那把大红色吉他,由酒吧老板亲自送来。
“谢了。”秦歌接过吉他,笑着说。
老板一边打量一边笑着说:“刚刚那首歌真不错。”
秦歌矜持一笑:“瞎写着玩。”
一旁任宇听了嘴角直抽,瞎写都能写出这种水平,你要认真,还特么让不让人活了?
老板笑呵呵说:“明晚有一场更大的活动,是咱们西塘所有酒吧联合举办的一场歌唱比赛,第一名奖励比这个丰厚多了,你要是感兴趣,可以试一试。”
秦歌没直接答应,只说会来看看。
民谣属于小众音乐,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觉得单调乏味。
不过民谣也是有春天的,老狼当年就凭借这首《同桌的你》,可是登上了春晚的舞台。
徐洁喝醉了,秦歌左肩背着吉他,右臂揽着徐洁,一脸无语出了酒吧。
任宇跟屁虫似的跟上来:“你刚刚唱的那首歌叫什么?”
“还没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