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章快成怨父了(1 / 2)

与世无争,就叫吴争好了,没想到,一会儿就取好了。

幸亏媳妇儿说就生一个孩子,不然他还要再起名字,他的姓是起名是个很头疼的事。

起好名要第一时间告诉媳妇儿去。

“吴争,与世无争,你还真会省事?那如果有了老二叫什么?”聂彩凤噗嗤笑了。

“老二?你不是说就要一个吗?”吴桐不答反问。

聂彩凤一噎……“我就说说,总觉得太随便了。”

“这可是我经过深思熟虑起的,怎么随便了,这是时刻告诫他,为人处世的道理。”

就这样,吴家小胖子的名字就有了,大名吴争,小名球球。

小球球四十天的时候,吴桐从县城回来,买了很多东西,也有钱家给捎来的礼物。

现在,吴桐每次去城里,都要替聂彩凤给钱家带一些东西。

当然也没太出格的东西,都是常见的粗粮,有时候带肉,是从山里抓的山鸡野兔一类的。

聂彩凤她们三人吃不过来,就会特意在家做好,吴桐跑步送去。

现在吴桐把聂彩凤跑县城的那一招学来了。

他现在50分钟能跑到县城,这已经是比自行车还要快的速度了。

在与钱家接触的过程中,经常给聂彩凤往回捎钱家送媳妇儿的礼物。

他发现媳妇儿喜欢古董玉器一类的,这次,去城里,回来的路上,碰到一个大孝子,卖东西救父。

吴桐观察了半天,判断那人没说谎,就掏钱买下了一幅画和一对小碗。

那碗的釉色犹如羊脂白玉,在阳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

吴桐觉得,这碗即使是假的,相信彩凤也会喜欢的。

喜欢一个人,就要给她,她喜欢的没毛病。

其实吴桐今天这么兴奋,还是因为他不要脸的去问了医院里的医生,媳妇儿生子四十天了,可以同房了。

他容易吗他,知青院里他们三对,有谁知道他的苦,最早结婚的,却是最后入洞房的,别忘了他们结婚时媳妇儿肚子里就有了。

他今天鸡贼的买了好几件礼物,从供销社买的衣服,吃的,从外面买了古董,吴桐看着背篓里的东西,唯一遗憾的就是没买到首饰,他做这些,是为了提醒她,该履行做妻子的义务了。

不过钱家给了个小盒子,想来一定是首饰,就是不知道是给媳妇儿的,还是给儿子的。

回到家,东西一样一样的往外拿。

“你今天买的东西比往常多啊?”

“你没发现吗?都是给你的?”

聂彩凤再仔细看,还真是,只有钱家送的是孩子的全套的长命锁,手镯脚镯,还有自己做的肚兜,上面绣着五毒。

东西值不值钱放一边,他这点心意就足够让聂彩凤感动了。

看着眼前的画和俩个小碗“你为什么要买这些?”

吴桐献宝的指着它们说道“为你,也为这东西的前主人,你喜欢这些,就买给你了,人家冒风险卖,是为了救命。”

“多少钱?你也不怕上当,那是套路?你也是傻小子有傻福,碰到真的了,下次不许再买了,无论真假,听到没?”

吴桐笑了“听到了,下次不买了,这俩样三百块,我兜里的钱花光了,这次出门带了二百,稿费一百多,本来就是为了给你买礼物……”

吴桐觉察说露了嘴,急忙住口,希望媳妇儿没听清。

“对了,为什么要给我买礼物?还这么大手笔?”可惜聂彩凤还是听到了,好奇的问道。

吴桐有些不好意思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了,这事能说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

在媳妇儿再三追问下,他吞吞吐吐的说“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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