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要给原身母亲的娘家八千多,所以一万五,一毛钱都不能少。
这可是最便宜的了。
如果不买,可能以后就买不到了。
林大力咬了咬牙,把家里仅剩的一万块钱拿了出来,又找人借了五千,把原身的妈妈买了回来,回来就行房,他想要个儿子。
有了儿子,等把儿子养大,他就可以靠儿子养,不用干活了。
最好儿子再娶个媳妇伺候他。
原身妈妈虽然疯,但是却并不傻,她几次三番的乱跑,村里人猜她应该是想逃跑,于是齐心协力把她抓回来了,关进黑黢黢的拆房里,拿铁链子锁起来。
终于,原身妈妈被发现怀孕了。
但是林大力为了买原身妈妈已经花光了所有钱,还负债累累,他不愿意花钱验男女,于是只能让原身妈妈生下来。
又因为没钱,没好好照顾,原身七个月就早产生下来了。
生下来一看,没带把儿。
林大力当即就要摔死原身。
这个时候,接生张婶子说:“这年头姑娘贵,你以后生了儿子,卖了她能给儿子娶媳妇,不然你要存钱存到哪年才能给娶个儿媳妇进门?”
林大力想了想,就这么把原身留下了。
原身从小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林力没把她当人,对她也是能活活,不能活就去死。
原身三岁时,原身妈妈生下了一个儿子。
原身就负责照顾弟弟。
这下更惨了。
林大力不会照顾人,更是懒得发慌,也不回去照顾小婴儿。
但是他会动嘴会打人。
只要弟弟一哭,他就打原身,骂原身吃干饭的,连弟弟也照顾不好。
原身一边哭一边给弟弟喂米糊。
有时候偷偷的给关在拆放里的妈妈喂一点林力吃剩的东西,例如啃剩下的骨头啊之类的,拿来熬成汤,她和妈妈一人一碗。
慢慢的,原身熬到弟弟会走路,弟弟上学了。
熬着熬着,原身十六岁了。
营养不了只有一米四几,个头小小的,皮肤蜡黄蜡黄的,身上也没肉。
但是在这个光棍村里,她是女孩子啊。
是女孩,那就值钱了。
林大力看着原身就动了心思。
刚好,弟弟林小俊上初中了,没钱,他也不想下田了那么辛苦的种地了。
不如就把原身卖了,换点钱,享受享受。
于是林大力放话出去,原身大了,给原身找个婆家。
光棍村啊,大家都是光棍,现在哪还有女人?
有女人,那要么是别人买来的,别人的东西,要么就是五六十岁,七八十岁了,下不去手啊。
再说了,也不能生,那要这些女人干什么?
原身这么一个十六岁的年轻小姑娘自然成了狼多肉少里的那块肉。
一时之间,上门说亲的人把林大力家的门槛都踩烂了。
林大力从来没这么风光过。
他一个一个的挑,也不是真要给原身挑给好人家,就是故意拖时间,让别人加价。
谁给的钱高,他就把闺女卖给谁。
村子里穷,就算大家再怎么加价,也就最多能加到四万。
于是林大力就以四万的价格把原身卖给了同村四十二岁的男人马志高。
马志高特别高兴。
想不到啊,他四十二岁了,因为一直娶不到媳妇才能攒下钱还能捡个漏,捡到一个水嫩嫩的黄花大闺女。
再看看别人花五六万从人贩子那里买来的女人,有些年纪大三十多,有些二十多的,还不是个处,就是个二手货。
他这便宜可捡大了。
马志高立刻就带了酒和林大力商量结婚的事。
这原身才刚满十六,要办结婚证肯定是办不下来的,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至少那喜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