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居住,从警察对他的态度上判断,还不要紧。熊书红案并没有认定他就是凶手。监视居住的手段他熟悉,琢磨着寻找机会走人。中午吃饭的时候,给他送饭的人换了,不是警察。他们穿着便衣,而且是两位。糟糕,估计是纪委插手此案,多少有点麻烦。李顺死了,老虎死了。贾正、熊书红们都死了。所有的事情都死无对证,破绽就是熊书红的死。熊书红的死,是刑事案,莫非纪委对刑事案件也要插手?百思不得其解,他正要张口。
“贾光明,快点吃,吃完换地方。”其中一位说。
“去哪儿?”贾光明不由自主地问。
“当然是省纪委指定的地方。”那位回答完,站着,再也不说一句话了。
去纪委也好,省纪委他们又能掌握什么,清楚他的人都死了,难道死人也会说话?他去。事实上,现在的贾光明已经身不由己了,只不过是到了省纪委,出逃就更难了。
贾光明被省纪委请去,加速了警察们对贾光明在熊书红案中的认定。其实,警察有警察的苦衷,在熊书红死亡的那个时间段,贾光明去过现场,现场也能找到痕迹。单凭这些,人大都通不过。贾光明有铁帽子,不能说抓就抓。省纪委请他过去,说明重要关口已过。警察便可以放开手脚,大胆怀疑,大胆地去采集证据。现场发现了血迹,是贾光明的。当初他和熊书红撕打的时候,左手虎口被台灯柱的毛齿划破。熊书红的脖颈上,有隐隐的右手拇指的指纹。在熊书红的指甲缝里采集到贾光明衣服上的纤维质,等等,等等,这些等等,都间接,或者直接地指向贾光明。当初,警察敢于释放郑行中,都是因为他们所掌握的蛛丝马迹,与郑行中无关。
省纪委对贾光明实施了双规的决定。以前也有过对他的举报,无论举报的案例大小,没有人实名,大都有头没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次有了吴宝恒的实名举报,省纪委决心以此为突破口,深入审查贾光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