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不认为自己是个绅士,混迹在刀尖上的佣兵才符合他。
“海曼让我来找你。”嚼着面包的班普思走到佩戴着左手之剑的明顿面前,一上来便说明了来意。“我要个引路人,你是不错的选择。”
明顿起身和他握了握手,依据他常年混迹在人群中的经历,一眼就看出来了班普思的不凡,尤其他还刚从监狱中出来,更带着一股不好惹的煞气。
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明顿对他友好地说:“先生,您找错人了吧,我是认识海曼,但我可不认为我和他这般相熟。况且,引路人不是我的职业。”
“先别拒绝,你还不知道我去哪里。”
“去哪里?”
“黑境。”
明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示意班普思坐在他的对面,说:“是个好地方,去了我就回不了了。”
“我也这么认为,它会让人流连忘返的,但我相信你会有强大的自制力,能够控制自己。”班普思取出一枚金币,将他递给明顿。“见面费。”
“您高估我了,我要是去了,尸骨无存。”对于眼前的金币,明顿毫不犹豫地收下了。
“这话说的可不像我看到的你,明顿老弟,跟着我走吧。”
“我会为您献上一只引路的秃鹫。”明顿打着商量说:“引路并不需要我。”
“半路我会吃了它,饿极了我会吃了它的。”班普思摇摇头,制止明顿接下来的话。“原本我也不需要你,但见到你让我改变了想法。”
明顿摸了摸头发,看了眼班普思的头,说:“我可以戴个帽子。”
“肤浅!”班普思压低声音说:“伦纳帝国这几天要乱了。”
“我喜欢混乱。”
“黑境会更乱。”班普思咬着牙说:“随我去吧,待在黑境你会更有价值。”
或许是因为班普思强势的要求和对他自身冒险的追求,外加担心真要用秃鹫引路,班普思搞不好真会吃了他养了好久的秃鹫,所以明顿思考片刻,答应了。
起身后,才感觉一阵莫名其妙,他要去黑境了?
不过,他也了无负担,孤孤零零的一个人来,孤孤零零的一个人走,班普思的邀请对于明顿来说称得上是意外之喜。
得知海曼进了蒙特森堡,明顿又是摇头又是点头。
“他还未死。”班普思说。
他给了明顿一个好消息,可下一秒,他又添油加醋的说:“可惜,可惜,海曼兄弟视你为仇人,恨不得杀了你,在监狱,啊,我看他用豆子拼出你的名字,然后再用叉子一个个叉起来,叉起来,放进嘴里嚼来嚼去,一边嚼还一边叫骂你,有时候还往嘴里塞点新鲜的番茄酱。”班普思说着托了托手。“我想那是你的鲜血,哦,他视作的你的鲜血。啧啧。”
“这话没有理,你都要估计你认识的海曼是不是我认识的海曼了。”
“监狱能改变一个人。”班普思摘下他的墨镜,露出一双如狼似虎的眼睛,随意从眼中消失了。
“我相信改变不了所有人。”
“黑境能改变人。”班普思露出了笑容,往身后一躺,依靠在后背椅上。
“试试看吧。”明顿和班普思伸出一只手握了握。
班普思重新将墨镜戴上,说:“海曼兄弟念着你呢,他确实是没有死,但也快了,他在蒙特森堡。”
“我有东西要给他,非给不可,你要帮帮我。”
明顿原地来回走了几步,解下左手之剑,打算将他交给海曼。
虽然前往黑境和待在蒙特森堡都是九死一生的,明顿还是打算将左手之剑交给海曼,他相信海曼也相信那个艾力克,他相信命定的友谊会冲破死亡的界线,即使海曼没有得到“一生”,他也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