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星,小姑娘还是个不到不到他裤腰的小布丁,但是人小鬼大,不是个容易糊弄的主。
他很喜欢易星,这么软软糯糯的小闺女,谁不喜欢?
不过小姑娘显然不会被他一屋子的好东西收买,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他那个卖花的亲爹。
两人来了一场公平公正的赌约,三天为限。这三天易星必须住在沈家,时间一到,她要是愿意,一辈子就是华国众人羡慕的沈家大小姐。
要是不愿意,沈语堂也不会再打扰她和易沐川。
那三天,沈语堂干脆罢工了,整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就连沈南枝这小屁孩都被他揍了好几顿。
原因是死活不叫姐姐。
不叫姐姐可不行,这就少了留下易星的筹码。
那三天,沈南枝没少被揍哭,而周笑冰只是个花钱的金丝雀,没什么耐心哄娃娃。
想象也是可怜的。
不过沈语堂哪里管他,每天捣鼓着稀奇古怪的东西像献宝似的给易星。
不料,三天后,易星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他说:“鱼塘叔叔,你家很好,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的家。”
沈语堂难过啊,到手的糯米团子竟然不愿意留下。但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怎么可能背弃承诺。当下就派人将易星送回了易沐川的住所,真就没有打扰过人家。
上一回见到易星,是一年多前,她一家女装店兼职。家里的金丝雀叽叽喳喳的非要自己陪,结果一到商场就跟出笼的鸟儿一样不见了,他倒是见到了忙碌中的易星。
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她,长得就和他第一次见到金丝雀时一模一样的令人惊艳。
很瘦,很白,很漂亮,很忧伤。
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时刻咧着嘴笑的糯米团子了,浑身携裹着绵密悠长的忧愁,似乎再也没能走进她内心的东西。
沈语堂去调查了一番,才知道十几年的光阴中,雪白软糯的糯米团子早已浴火一番,如今还在深渊中挣扎。
而那个她愿意放弃无上荣耀的父亲,也死掉了。
沈语堂记得自己有个同学在a大做老师,似乎姓周,几十年没有联系,却因为易星给对方打了个电话。
他甚少求人,这还是第一次,希望对方帮衬一下小丫头。
谁知周老师一听是易星,就一直夸赞她有多聪明多优秀。
沈语堂想着往事,放下手中的茶杯,淡然的迎上易星的审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