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上六:引兑。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2唐代李鼎祚编纂汉至唐时对《兑》卦的注释(见《周易集解》)。
“(兑下兑上)。兑:亨,利贞。
虞翻曰:大壮五之三也。刚中而柔外,二失正,动应五承三,故“亨利贞”也。
初九:和兑,吉。
虞翻曰:得位,四变应已,故“和兑,吉”矣。
九三:孚兑,吉,悔亡。
虞翻曰:孚谓五也。四已变,五在坎中,称孚。二动得位,应之,故“孚兑,吉,悔亡”矣。
六三:来兑,凶。
虞翻曰:从大壮来,失位,故“来兑,凶”矣。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虞翻曰:《巽》为近利市三倍,故称“商兑”。变之《坎》,水性流。《震》为行。谓二已变,体比象,故“未宁”与比“不宁方来”同义也。《坎》为疾,故“介疾”。得位承五,故“有喜”。
九五:孚于剥,有厉。
虞翻曰:孚,谓五也。二四变,体剥象故“孚于剥”。在坎未光,“有厉”也。
上六:引兑。
虞翻曰:无应乘阳。动而之巽,为绳。艮为手。应在三,三未之正。故“引兑”也。”
3南宋朱熹对《兑》卦的注释(见《周易本义》)。
“兑下,兑上。
兑:亨,利贞。
兑,说也。一阴进乎二阳之上,喜之见乎外也。其象为泽,取其说万物,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卦体刚中而柔外,刚中故说而亨,柔外故利于贞。盖说有亨道,而其妄说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又,柔外,故为说亨,刚中,故利于贞,亦一义也。
初九和兑,吉。
以阳爻居说体,而处最下,又无系应,故其象占如此。
九二孚兑,吉,悔亡。
刚中为孚,居阴为悔。占者以孚而说,则吉而悔亡矣。
六三来兑,凶。
阴柔不中正,为兑之主,上无所应,而反来就二阳以求说,凶之道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四上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柔邪,故不能决,而商度所说,未能有定。然质本阳刚,故能介然守正,而疾恶柔邪也。如此则有喜矣。象占如此,为戒深矣。
九五孚于剥,有厉。
剥,谓阴能剥阳者也。九五,阳刚中正,然当说之时,而居尊位,密近上六。上六阴柔,为说之主,处说之极,能妄说以剥阳者也。故其占但戒以信于上六,则有危也。
上六引兑。
上六成说之主,以阴居说之极,引下二阳相与为说,而不能必其从也。故九五当戒,而此爻不言其吉凶。”
4晚清进士尚秉和的《周易尚氏学》里《兑》卦的注释。
“兑:亨,利贞。
兑悦也。兑何以悦,以一阴见于二阳之上。阳得阴而悦也,刚中柔外,与泰义合,故亨。阴阳相遇,故利贞。
初九:和兑。
与二并行,故曰和。当位故吉。初与二本为敌,卦以兑说为义。和以处之,自然吉矣。
九二:孚,兑吉。悔亡。
孚于三,阳遇阴故吉。得中,故悔亡。
六三:来兑凶。
在内称来,来就二阳以为悦。行为不正则有之,无所谓凶。但三本多凶,又不当位,来而不正遂不宜矣。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四不当位,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