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在地上的一堆烂布头。
他眼神本就不佳,还真的以为那是一团旧墩布,差点一脚踩就结结实实上去。好在狗就算睡着了,都有超人的敏锐听觉。
就在那一脚快要触及狗头的瞬间。沙皮像是聆听到了异界传来的指令,毫无征兆之下一个激灵就跳起来,非常灵巧的闪开了不期而遇的这一脚,并且几乎在躲开的同时向他露出抗议的獠牙。
他真切的感受到来自野兽的威胁。如果这家伙身形再大上一两倍,或许真能让他拔腿就跑。说实话,就算是体型不变,多来上三两只这种东西,任何一个成年人怕是都无法保证冲突后可全身而退。
也就在这个瞬间,他忽然相信了一个传说:腊肠犬是猎犬。
他一度觉得那些像是成了精的香肠一样的动物,不过就是因人的恶癖好诞生的宠物,唯一的价值就是迎合恶趣味。
但是,沙皮的暴怒,以及白森森如匕首的獠牙,让他意识到,不应该以体型来判断对方的凶猛程度。这玩意体量不大,却足以一口让他的腿或胳膊血肉模糊。
性情与否凶猛和体型确实关系不大。
体型远比兔子娇小的鼬不就是个猎杀兔子的好猎手吗?这大概就是所谓“人不可貌相”吧。
不过,就像非洲蜜獾就算再凶猛,也无法真的吃掉庞大的象。小体量无法阻挡一颗藐视一切的心表达自我,但可以限制这颗心实现心中自认可横扫一切的荒唐错觉。
以其当时枕头大小体型,对他而言实在是惊吓有余,惊恐不足。当他认识到,那不过是个暴烈的小个子,就连惊吓也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似乎它很快也意识到两件事。第一件事,危险是误判。多方不是要发动攻击。第二件事,对方是个大块头。不是咬一两口能解决的。
于是乎,双方都尽快平复情绪,空气里猛然出迸发的激烈情绪,很快就随空气的流淌,不知道飘忽到哪里去了。
沙皮与他对视了大约三秒,应该是太困了,眨巴眨巴眼,就趴到一个角落里,继续方才被打断的梦去了。
这是他和它的第一次邂逅。
从那以后,他每次看到它都会想起,那张满是褶子的脸龇牙咧嘴的样子,只觉得这货就像是马戏团里的小丑一样滑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