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的速度一顿,道:“……如果你喜欢这只乌鸦就留下吧,反正,我们不会在这个地方呆太久。”
这座城镇中最大的建筑物依旧是教堂,其次才是佣兵工会。说明住在这儿的人大多数是光明神的教徒,只有佣兵是武神的信徒。
他们仍然没走出教会执掌的势力范围,仍要面对半夜被人破门而入、格杀勿论的危险。他可以把这儿当作洗白身份的踏板,积累资金的起点,但绝不是养活自己、抚养妹妹的最佳地点。
他要离开这里,带着妹妹前往一个脱离教会管辖的居所。伊尔莎快满九岁了,已接近正式上学、测试天赋的年纪,他不能耽搁了她。
诺梵:“等到明年秋天我们就离开这里,希望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乌鸦朋友不会被人发现。”
“嗯!”
厉蕴丹扫了这对笨蛋兄妹一眼,半句话不想说。她一身黑,飞得有快,白天尚且不会被人发现,等天黑融入夜色,只要她不开口,连神仙都找不到她在哪儿,怎么可能被人发现?
可这也不能怪他们,到底是年纪小见识少,又刚经历过重创,等再被社会毒打几年,就知道连鬼都比人靠谱了。
简单吃完饭,诺梵收拾了餐具,又烧起热水供两人洗漱,做完后便让伊尔莎躺进被窝,他再取过一旁的“童话书”,给伊尔莎讲起了故事。
“四百年前,在遥远的阿纳歇加山脉北部,盘桓着一条蜿蜒的巨龙。它叫‘都达特’,是一头血色的喷火巨龙,被誉为传说中的十阶魔兽。它生性残忍,喜欢吃肉,在决定把山脉当作巢穴后,它杀光了住在那里的精灵和人类,吃空了大量的神明信徒。神明知道了这件事非常愤怒,选择联手对付巨龙……最终,他们用弑王之枪杀死了它,还世界以和平。”
“哥哥!”
“嗯?”
“巨龙、精灵和神明,都是真实存在的吗?”伊尔莎问道,“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诺梵温柔道:“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伊尔莎。但我们生活在人类聚居的大陆,所以很少能见到他们的影子。”
“那他们住在哪儿呢?”
“这就要靠你去发现了。”诺梵摸了摸孩子的头,“还有,这本书不是童话,而是历史。这个世界很广袤,等哥哥做完该做的事,就带你到处走走。”
“一言为定,哥哥。”
“嗯,一言为定!”
哄睡了孩子,诺梵熄灭了烛火。冬季寒冷,冷风正透过破窗钻进来,呜呜咽咽。他拿了块抹布堵上洞,只盖着张薄毯在沙发上睡了。
少年人内火旺、体质好,就着壁炉盖张薄毯足矣。只是他浅眠又警惕,要醒来好几次。阖目养神的厉蕴丹被吵了两次干脆不休息了,她顺着壁炉外通的管道往外飞出,乘着刺骨的寒风盘旋在城镇上空,俯瞰夜景。
很好,灯火通明。
只是这灯火不是靠通电得来的,而是靠火系魔核和烛火堆成的。有钱人用魔核照明,穷人用烛火照明,而巫师利用力量照明。
厉蕴丹落在一座雕像的头顶,就见大街上夜市依旧,酒吧热火朝天。可由于冬季天黑得早,风冷得很,下方店铺歇业也早,没多久便关门了。及至教堂的钟声敲响十二点,一队平民驾着车沿街收拾垃圾桶。
他们把一个个铁桶搬上车,有序地送出城外,安置在一片荒地上。约莫等了半小时,一位巫师扮相的男子裹着斗篷来到现场,抬起魔杖轻点,就见铁桶中窜起十米高的火苗,把垃圾全烧干净了。
最后,平民们倒出铁桶中焦黑的粉末,淋漓在荒地上。再把铁桶一只只拉回去放好,等明天又是一条清爽的长街。
原来他们是这么处理垃圾的,借魔力焚烧成元素,倒是比现代化的焚烧高效便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