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事情也就罢了,连字都写得如此的差……”他手里的字条上,写着一句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只是这句话,志向却是远大,嘿,为万世开太平……为万世开太平?少爷,你当真是想不起来了么?”
福伯默念了几遍,脸上神情变得奇怪起来:“这几句话简简单单,却蕴含极大的道理,慢慢琢磨,这气势,这胸怀,以前的少爷可没有这样的水准……奇哉怪也,离魂症,离魂症还有这等作用?”
胸怀?气势?那与楚南归毫无关系的,前世读的是工科,对于诗词并不喜好,记得的诗词也不多,如离离原上草这些自然是记得的,而稍微生僻的,也就能记得关键的几句,这句话能记下,是当初觉得恢宏有气势,却没有想着自己要去做这等人物或者存着这个目标,若是他知道拿来练字随手写下的辞句,会被福伯误解,恐怕会换成‘杨柳岸晓风残月’或者‘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这类句子了。
福伯看了一会纸条之后,站起来转了几圈,沉吟了一会微微而笑:“难道果真天意如此么?”
这个时代的人与中国古代的人一样,某些方面是很简单的,楚南归写下的这句话,尽管让从小教授他读书写字的福伯惊诧不解,也只是疑惑了片刻,就归结于‘离魂症’上面,甚至这个条件都不需要,简单粗暴的一个天意就可以解释了。
感慨了片刻,福伯又坐在书桌前,微微闭目,半晌才睁开眼睛:“小姐,我累了,但愿一切……”
轻轻的摇了摇头:“百花学院就要选拨了,他终究是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