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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杂记下
父亲去世,正在服丧,如果在服丧期限未满以前母亲又不幸去世,那么在为父亲举行大祥之祭时,还应该穿上除服;祭过之后,再换上为母服丧的丧服。这个原则可以推而广之:即便是正在为伯父、叔父、兄弟服丧,如果遇到父母的丧事,那么在为伯父、叔父、兄弟举行除服的祭祀时,也都可以暂时改穿吉服;等到祭祀过之后,再换上为父母穿的重丧服。
如果在三年之中先后遇到两个三年之丧的丧事,那么在后裔丧事的卒哭之后,如果举行前一个丧事的小祥和大祥的祭祀,也可以先换上小祥和大祥所受的轻服;事过之后再改穿后丧的重服。祖父先去世,还没有举行小祥、大祥的祭祀而孙子又去世,孙子的神主仍然附在祖父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