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五服以治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准五服以治罪”的确立,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和法律的适用完全地结合在一起,它不仅体现了“礼律并重”的特点,也是儒家思想在封建法律制度中的集中体现,从而确立了后世法定的亲属等级制度。由此可见,《丧服》篇从干预生活的直接性、深刻性、广泛性、持久性这些方面来讲,简直是无与伦比的。
有近代学者提出,说有一句话可以概括《仪礼》全书,这一句话出自《礼记》:君臣、上下、夫子、兄弟的名分,没有礼就无法确定。为此,《礼记》中做了详细的解释:学习做官的本领和学习六艺,如果弟子侍奉老师无礼,师生就不会亲密;百官在朝廷上的班位,将帅的治军,官员的到任履行职务,没有礼就无法体现威严;求福祷告,谢神之祠,以及常规的种种祭祀,如果不按照礼数来做,就显得内心不诚,外貌不庄重;所以,作为君子,就要用恭敬、抑制、退让的精神来显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