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双方互相在对方国度成立贸易公司或设立贸易代表处,以推动双方的贸易交往。
在经济合作协定里,双方互相向对方开放采矿、冶金、机械、化工、森工、食品、电子、电器等产业市场,允许其建立合资、独资生产企业。
在文化教育合作协定方面,芬兰每年吸收1000名中国留学生,并允许中国教育部门在芬兰开设孔子学院;同时,中国方面每年吸收不低于100名芬兰学生前来中国留学,凡是对外国人开放的专业,芬兰留学生均享有进入该专业学习的权利。
在领带及移民协定中,中国方面除了在赫尔辛基设立的大使馆外,还将在奥卢、图尔库两座城市内设立领事馆;而中国方面则同等开放允许芬兰方面在上海和广州两地设立领事馆。
条约的公开部分,比较有价值的还有移民协定,中芬双方签于芬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双方鼓励中国公民前往芬兰就业、读书或定居;凡在芬兰定居的中国公民享有外国公民在芬兰的平等权利;凡愿加入芬兰国籍的中国人,享有与芬兰公民同等待遇。
中芬这份“友好互助公报”一出,让世界舆论大哗。什么时候,中国人会这样善于外交了?什么时候,作为优秀的白种人,开始向黄种人“示好”了?
居住在克里姆林宫里的大胡子,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发雷霆,立即让人去质问芬兰谈判代表: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是否想中断谈判选择战争?你们这是在出卖欧洲利益!
芬兰谈判代表立即反驳道:与什么国家建立友好的外交关系,这是芬兰的内政,不容任何人干涉!芬兰与中国的合作,并没有针对任何第三国家。
但是,这份《中芬友好互助条约》的“备忘录”里,却实实在在地针对着苏俄。
看看“备忘录”的内容就知道了:
在军事装备一项,中国承诺向芬兰出口200架kz1945型(鹰龙1型)歼击机,200架kg1945型(火龙1型)对地攻击机,100架kh1945型(啸龙1型)俯冲轰炸机,50架同等档次的侦察机,200辆t-24a中型战车,500门反坦克炮,200门58mm高射炮,2000枚反坦克地雷,2000枚大威力反步兵地雷,2000支39式新式冲锋枪,500挺mg42班用机枪,以及数量各为3000枚的燃烧弹、高爆弹、破甲弹等,同时配备3个基数的弹药。
在军事辅助装备一项,中国方面同意向芬兰方面出口雷达设备、战场即时通讯设备(对讲机系统,但要求不得落入苏俄军队手中,中国方面将派代表监督)、枪炮瞄准设备。
此外,中国还承诺,协助芬兰军队组建训练特种部队,并在芬兰需要的时候,派出特种兵部队秘密参战。
在支付方式上,中国同意芬兰以森工产品、金属产品等代替现金,而且利息也按照国家前贷款最低档次利息计算。
而芬兰惟一要付出的,则是“支持”中国针对苏俄的行动,并提供至少1个临时(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军事基地。
而就是这个“惟一付出”,也不是立即需要兑现,中国方面的说法是“等我们认为条件成熟时,我们会提前打招呼的。”
“中国,是一个真诚而又富有野心的朋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芬兰总统卡尔.古斯塔夫.曼纳海姆如此评价道。
在世界地理上,有些位置十分重要,除了两运河外,像一些海峡,一些半岛、岛屿,一些大陆的“天涯海角”等,这些地理坐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军事价值。
科拉半岛在全球的军事价值并不高,但他对于苏俄来说,其意义却是绝对的。后世,苏俄最强大的北方舰队就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