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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单枪匹马(1 / 2)

在狭窄的房间里近距离格斗,什么武器威力最大?答案当然是手枪了,其次就是匕首,一般拿长枪的都会被干掉。

对于精通格斗技巧的特种兵来说,有很多种办法躲过长枪射出来的子弹!

陈旭将没了子弹的散弹枪扔到一边,一个箭步冲进了旁边走廊里左边第二个房间里,与此同时顺手将一枚手雷扔进了第三个房间。

房间里面不大,只有二十个平米左右,却摆着十张办公桌,四个越南兵穿着松松垮垮的军装,神色疲惫。其中一个越军手指头刚才被散弹枪打掉了,一名越军正在用不知道从哪里翻找出来的布条在帮他包扎。

当他们看到一个下巴生着胡茬,脸蛋微微发红但是头发和肩膀上却沾了很多的白灰的男人冲进来的时候,都一致的认为这家伙不像个军人,反而更像一名装修工人,如果他的手里不是抓着两把手枪的话!

四个都是微微一愣,然后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因为在他们愣神的瞬间,它们的眉心已经被打出了一个血洞。

陈旭当年接受枪法训练的时候,不仅仅是学到了听音辨位百发百中的枪法,而且学到了用最快的速度发射子弹。

他曾经在靶场接受过测试,自己可以在两秒钟之内击中十二个高速移动的靶子,抢枪正中要害,也就是他可以每秒钟扣动六下扳机!

当然这种扣扳机和快速瞄准的方法是有窍门的,只有陈旭当年受训的军情局特种训练营才有传承。

当然普通人如果苦练也可以做到高速发射子弹,就比如美国那些牛高马大的警察们,多数都可以在三五秒以内打完一个弹匣,但是准头却不敢恭维,基本只能打在同一个目标上。

“让你们死在这么传奇的枪法之下,也算是一种荣誉了!”陈旭吹了吹枪口,说话间隔壁房间里的手雷猛然爆炸,震得天花板的灰尘扑簌簌往下面落。

“哇啦啦啦……”走廊右面两个房间里的越军士兵在看到陈旭冲进来之后,知道不能缩在房间里等死了,全都喊着让人听不懂的越南话冲了出来。

陈旭这个时候也不可以,将两把手枪插进腰间拔出三棱匕首,右手抓住神经门口的一把AK47的枪口往旁边一偏,左手顺势往前面一送,锋利的匕首就插进了来人的眼窝之中,左右扭动两下之后才拔出来,一脚将这名死透了的越军往后面一踹。

陈旭借着这具死尸的掩护冲进了狭窄的走廊里!

如果这个时候有一台摄像机的话,一定可以拍下陈旭在七八个越军之间纵横,脚下像抹了油一样在人和人之间滑来滑去,手舞足蹈的将匕首在这些越军士兵身上留下一条条致命的伤痕,仿佛是在欣赏舞蹈天鹅湖一般,看起来格外的养眼,丝毫不觉得这是在杀人。

当陈旭把匕首捅进最后一个还站立着的身材微胖的越军心脏里,在这个家伙绝望而对人间恋恋不舍的眼神中,这场小小的遭遇战以陈旭的胜利而告终。

末了陈旭甚至还用手抓住这个胖子的衣领,将匕首从他的胸口拔出,刀刃在他的肩膀上来回擦拭了几下,把血迹擦干净之后,才任由这个家伙失去了生命的躯体像破布袋一样倒下去。

走廊里横七竖八的摆满了尸体,墙上溅满了血迹,就连顶上的天花板都有喷射到。陈旭刀刀致命专门割人动脉,七八个人的血流出来竟然在地板上汇聚出成了两三公分厚的血河。

匕首入套,再次拔出两把格洛克手枪,躲在一个房间门口戒备了一会儿,静静地等待片刻,确认再也没有越南人出来之后,陈旭才踩着血水,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清查。

最后发现了一条漏网之鱼,那个之前被他用散弹枪打烂了半个手掌的家伙躲在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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