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湿湿的,似有热水倒在上面。叶枫更加诧异:“哪来的水?”鼻间尽是浓郁的血腥味,不消说流在他身上全是血。
叶枫心念一动:“莫非是甘锦的血?”低声叫道:“甘锦,甘锦!”甘锦哼了一声,手脚伸得笔直,好像只有这样,才不会觉得难受。叶枫害怕至极,想推开甘锦,然而浑身空荡荡的,哪有什么力气?只觉得甘锦绷紧的肌肉渐渐放松,蜷缩起来,直至一动不动。叶枫心想:“甘锦死了,是谁杀了他?下一个是不是轮到我了?”想起自己活得艰难坎坷,死亡对他来说,也许是种解脱。又想若是自己死了,谁来给这个暗无天日的江湖引入光明?心里既是难过,又是不甘,一口气喘不上来,晕了过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醒转过来,甘锦早已冰冷僵硬,流在他身上的血已经凝固,衣服硬梆梆的。他肩上,腿上的伤口也已经结痂,显然他晕睡了好多天。叶枫急于弄清甘锦的死因,伸手往甘锦脖子摸去。手指到处,感觉甘锦脖子开了个极长的口子,好像是一刀所致。叶枫大为不解,心想:“洞中除了岳重天,白羽别无他人,何况岳重天恨的人是我,要杀也是杀我,他为什么要手下留情,放我一马?”
叶枫推开甘锦,慢慢坐起,左思右想,一直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懊恼至极,搓动双手。忽然之间,觉得右手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左手摸去,原来右手食指,中指的指甲已经断掉。这才恍然大悟,他神智不清之时,双手乱抓乱挠,如刀般锋利指甲误打误撞,刹那间划开甘锦脖子上的肌肉,割断喉管。叶枫想不到活得如此侥幸,尽管时过境迁,一颗心仍是怦怦跳动:“好在我没有嘴啃指甲的坏毛病。”
坐了一会,肚子咕咕乱响不停,在洞壁拨了几把青苔,塞入口中。不知何故,青苔入口,竟说不出的难受,“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叶枫拍拍干瘪的肚皮,苦笑道:“肚子老兄,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的光景,你又不是不知道,有的吃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指望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想起吃肉,情不自禁叫了起来:“这不是有头现成的大肥猪么?吃十几二十天都不成问题!”叶枫狂喜之下,扑在甘锦尸体上,抚摸着甘锦粗糙,干枯的肌肉,那些关于肉的做法一发涌上心头。
他手掌用力一拍大腿,好像拍打饭店的桌面,大声说道:“他奶奶的,老子好久没见荤腥了,店家你先来个红烧猪蹄吧。什么?厨师是孤陋寡闻乡下人,不会做?他妈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好吧,我服了你,你是大爷,我来伺候你。你先将猪蹄刮毛洗净,剁去爪尖劈成两半,用水煮透后放入凉水中。姜、葱拍破待用。用炒勺将少许香油烧热,放入糖霜,炸成紫色时,放汤调至浅红色为佳。加入猪蹄、料酒、葱、姜、盐、花椒,汤烧开后除去浮沫,用大火烧至猪蹄上色后,移至小火炖烂,收浓汁即成。听明白了没有?”
“客官,你还要其他的菜吗?什么?来份莲藕排骨汤?客官,你就饶了小人吧,我们这里穷得叮当响,店里寻常只提供粗茶淡饭,红烧肉一年也卖不出几份。他妈的,开店的这个不会,那个不会,你到底会干什么?小人会生儿子,一共有十三个,号称十三太保。他妈的,老子在你这里开销花钱,就是你的亲生爹妈,你的老丈人,老丈母,不行也得行,否则惹得老子无名火起,拆了你这爿鸟店!”
“客官,你不能光吃肉,总该来几个菜蔬,洗洗肠胃啊,这个梅菜扣肉,你老就下次再点。他妈的,你以为是快活林,十字坡开黑店,一盘白萝卜,居然要收三百文钱,莫非这白萝卜抵得上仙果,可以延年益寿?客官,一看你是见过世面的,分得出好坏。这白萝卜浇的是童男童女的尿,村里几个百岁老人就是天天吃小店的白萝卜,他们一口气能爬上六层楼,腿不酸,气不喘,面不改色。放屁,老子仇家极多,长命百岁岂非自找苦吃?我要吃肉!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