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契约
解决了近期最大的麻烦, 苗笙心里还存着一件事,传承之玉上记载着许多有关妖族的内容,其中就包括妖族大众化的修炼功法。
妖族虽然在太古时期跟巫族打生打死, 还是有许多妖族因为种种原因, 与巫族人结为同伴, 共同生活和战斗。
所谓妖族, 就是变异出特殊能力,掌握了运用灵气方法的动物,以此为标准来判断,柠檬和桔子它们尚算不得是妖族。
因为它们只觉醒了特殊能力,并没有掌握灵气的使用方法, 它们甚至连灵气都看不到,只能被动的等待灵气主动为它们补充能量。
与其说它们是以灵气为能量, 来使用特殊能力的, 更像是灵气在以它们为载体,将力量具现出来。
在巫族的记载中, 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只有一种方法。
苗笙与柠檬几只签订契约, 让它们成为他的灵宠, 这样他们的灵魂之间会有连接, 柠檬它们就可以通过苗笙共享给它们的感知力, 看到灵气了。
灵魂之间的联系越强, 灵宠得到的好处就越多。
其中联系最强的, 是主仆契约, 签订之后, 灵宠的生死都要由主人来掌控, 主仆之间能够共享对方的大部分能力。
但签订主仆契约是有名额限制的, 以主人的灵魂强度来决定可以签订多少只灵宠,以苗笙当前的灵魂之力,两个顶天了。
联系相对较弱,也是苗笙认为最适合与柠檬它们签订的,是平等契约。
契约双方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并没有谁从属于谁的问题,伙伴之间能够以灵魂的连接实现远距离沟通,还可以将自己的一种能力分享给对方。
只是分享的能力不能太强大,像灵识这种灵魂本源的能力肯定不行,苗笙之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现在将以天眼观察灵气的这个能力,分享给伙伴们就行了,这样以后大家就可以一起修炼了。
看过有关灵宠,苗笙又去翻阅了蛊术的内容,之前他对巫蛊之术并没有多大兴趣,而且以巫族当前掌握的蛊术,也完全够用了。
他是在看到与妖族签订主仆契约后,可以共享能力时,才想到,他与金子到底是什么关系?以品种算金子是蛊虫,可他们又好像是签订了主仆契约一样。
还有青团的问题,血祭过后它成了自己的蛊虫,可普通蛊虫是没有办法分享主人的能力,那以后它要怎么办?
苗笙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将关于巫蛊之术的内容都看完了,然后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现在巫族的蛊术了。
太古时期,巫族炼制的蛊虫都是洪荒时期的异种,上古时期,也有奇虫变种可供选择。
那时的巫族人,打出生开始,就会选择一只与婴儿的灵魂有感应的虫卵,由长辈代为炼制成本命蛊,与孩子共享能力,同生共死。
本命蛊终生只能拥有一只,蛊虫死亡了是不可能再炼制出本命蛊的,在当时的巫族,失去本命蛊的族人是会受到歧视的。
对于普通蛊虫的炼制,上古时期也比现在要高端许多。但是苗笙觉得,当前巫族的蛊术并不比过去差,在没有灵气的时代,能将蛊术发展成现在的水平,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比如现在的苗笙,就算他已经看过上古时期的巫蛊之术了,也无法将萤火虫和蛊蛇,重新按照上古的方式再炼制一遍,因为缺少只有在灵气时代才有的灵植,这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与能力问题无关。
由此看来,金子应该就是他的本命蛊了,青团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在上古时期,蛊虫突然觉醒出能力的情况太常见了,改个契约方式而已,都是小意思。
苗笙研究明白了灵宠契约和蛊术,在连绵不断的雨水中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