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克·蒙彼埃跟随父母, 走了很长的路,终于来到了距离甜水镇最近的一个镇子上。
他们是和一个“朝圣团”一起行动的。父母说,出门在外, 这样会安全一点。
这年头,走在道上并不安全, 要么得提防剪径夺财的大盗, 要么得防备树丛中冷不丁蹿出的野狼野狗。
卢克心想:他和父母都没有什么钱,强盗是肯定不怕的, 至于野狼野狗么……他还是紧紧跟着“朝圣团”,不要掉队的好。
在离开家之前, 卢克对于“朝圣”这回事,完全没有概念。
但他很高兴有机会能够离开家。
他长到九岁了, 还从未有机会离家十法里开外。甚至跑到树林里去捡松果、采蘑菇和树莓, 父母也要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走得太远。
按照爸爸的说法,只要离开家十法里以上,就很难再找到回家的路——到处都是向远方蔓延的黑色森林,道路不知通向哪里。卢克不会写字,更加不会拼写自家村庄的名字, 他可能都不知道该怎么问路。
跟随村里的朝圣团一起出行, 可能是唯一能够确保他们能安全返回家中的方法。
至于为什么要去“朝圣”——包括卢克在内, 人人都认为,甜水镇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
“圣人”的圣迹早已传遍四方, 卢克自己不止一次地听过本地的牧师歌颂“圣希刺克厉夫”的伟绩。
虽然每次牧师讲的细节都不大一样, 但是人们每一次都听得津津有味:圣希刺克厉夫就这么凭空消失, 然后又凭空出现……上帝赋予了他不死的生命, 由他来保护虔诚的人民。
但真正吸引很多人去朝圣的, 不是希刺克厉夫的“隐身术”——卢克总是认为圣人这不是什么“死而复生”,纯粹就是“隐身术”。
朝圣最吸引人的,是人们能得到圣人的庇佑,已有的病症多半能够求得良药。就算是没病的,朝圣回来,也能“得到上帝的庇佑”,从此没病没灾。
说实话这卢克是不大相信的,他见过太多人年纪轻轻就“进天堂”去了。他的一个哥哥,一个小弟弟,都是这样。他觉得自己以后多半也会这样。
说真话,要活到爸爸妈妈的那个年纪……挺难的。
但现在他们这一行人总算是平平安安地来到甜水镇附近,按照其他人的说法,只要再走一天,他们就能抵达甜水镇,见到“圣希刺克厉夫”了。
“各位,趁你们还没到甜水镇,赶紧提醒你们一声。”
有个穿着法袍的教士把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朝圣团”全部聚在一起。
“甜水镇可不比咱们小地方,那里的规矩特别大。”
卢克顿时感觉身边的人们都是一阵紧张。
但是人们都在硬撑:“圣人驻地,规矩当然大。”
“没关系我们会守规矩。”
“保证!”
教士四下里张望一圈:“有识字的没有?”
五六个朝圣团里,竟然只有一个男人是识字的。那教士就给了他一本小册子,让他读给所有人听,如还有不懂,他回头再来解释。
卢克留神盯着那本小册子,只听那个男人逐字逐字地读:“朝圣者卫生需知……”
卢克和他的父母听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原来“朝圣”的规矩,竟然是要“讲卫生”,吃东西之前要先洗手,有条件的话尽量换洗衣物,不得随地方便,必须要去指定地点,而且要洗手……
所有人听了之后都哀叹:“果然,规矩真大!”
但卢克看看自己,觉得既然是去见圣人,自然得收拾得干净一点儿。他低头望望自己又黑又脏的双手,再看看远处正送上来的食物,忍不住用力将双手在衣服上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