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又的确不像是人,人类的血肉是无法经受高空的严酷和寒冷的。
可今天有点不一样。
他攥着那只小手机,像有一根细细的丝线一样拴着他,另一端通往他深爱的星球。
克拉克静默又兴奋地等待一个回复,或者等他巡逻完这一圈,他也许可以再找点好玩的话题,跟萨沙攀谈两句——最好还能再把他逗笑一次。
跟着他开始觉得,也许他需要一个有点烟火气的身份。
因为他爱的是一个活在地面上的小王子,小王子喜欢热热闹闹的人群,喜欢开车,喜欢追着企鹅跑。这些快乐和鲜活,是寂寥的宇宙和大气层不能体会的。
如果他想要更加靠近萨沙,他就不能永远悬在云端。
他的红靴子,就必得落在人间大地上。
然后就在这时,他猛然想起了母亲说的。
——沿着来时的路再走一遍。
当时他以为,玛莎是让他回到小学去,想一想当年他是如何为了保护家人,而忍耐控制自己强如鬼神的力量。
但事实上,那只算是人间之神的起点。
之后他走进斯莫维尔中学,大学,走向大都会,走进星球日报。
他学习如何融入人群,如何像一个普通的工薪族一样忙忙碌碌,如何像一个赶稿火葬场的新闻记者一样把头拍在键盘上。
他请主编怀特每个月将他的薪水往家里寄去一半,因为那是他身边同事们会干的事——尽管他单手就能把煤炭捏成钻石。
这个过程没有让他觉得痛苦,反而让他觉得趣味无穷。
而当他变得越来越像一个人类时,他看待世界的目光反而变得愈加温柔。
因为他知道平凡人生活其实不易,人们堕落的速度总是很快,引向光明却很难。
他想要叫醒他们,然后他会耐心等。
等他们懂得。
作为调查记者的克拉克·肯特,获得过两次普利策奖——这是新闻人的最高奖项之一,尤其是调查性报道,通常都能引起全国震动,甚至影响□□修订、激发变革。
其中一次的评语是“没有人的文字像他。一把温柔的利剑,戳进了人性最深处”,他们不知道接受颁奖的那个小记者,其实是个外星人。
不义5年,他一直环抱双臂,高高立在云中。
因而如今,他需要找回来的,并非仅仅只有作为神的悲悯。
萨沙在旅馆里看电影,眼睛盯着光屏,余光往手机上瞥。
瞥到晚上都快睡了,对面还音讯全无。
小金毛盘着腿坐在床头,揉着自己打疼的脸,抓过手机输了一行“在干嘛”,又哒哒哒删掉,对着屏幕发了一会儿呆。
不对。
关心一下把自己从酒吧拖回来的陌生朋友,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就像他跟自己的光头狗友互发短信,聊聊天什么的,有问题吗?
他这样一想,纠结了一个早上的心情,突然就轻快起来了。
对啊,他自己又“不知道”这是自己前男友!
陌生人的事,怎么能叫打脸呢!
结果男人小心翼翼地发了新短信过来:[嗨,你们在干嘛呢]
萨沙:[看电视。你呢]
克拉克:[我在找工作。纽约的管道维修真不好找……]
萨沙噎了一下,他还真是言行合一,披了马甲,就真的去搞上门维修去了。
他能想象到克拉克当小记者的样子,但想象不出人间之神裸穿着工字裤,挥着扳手给人拧水管的样子——他真的不会把人家水管拧爆吗?
等等,为什么是裸穿?
萨沙企图把他的马甲边边掀起一个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