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慕(2)(2 / 3)

“那,那你就赞成小王子乐队这个名字?”

“那你也得先问问理由呀?”小主唱细声细气地说。

所以宗立群把目光转移到了一旁的黑大个身上。

黑大个安英雄说:“小王子,跟沉夜很像。沉夜是主唱。”

的确啦,小王子跟小主唱夏沉夜都是出身优渥(?)不知世事的小天真,独自来到遥远的地方旅行或追求梦想……暴躁青年宗立群曾经也是古典音乐界的新星,当然是很有文化涵养的,但是!但是!

安英雄这个黑大个!!长得一脸憨厚老实,怎么办个乐队跟来把妹的一样?!还突然就省略姓氏掉了,“沉夜”什么的,真是、真是……太肉麻了!

话题的当事人却对不熟悉的言语里的越界行为一无所觉,拖长了尾音感慨:“哇——好棒!这样很罗曼蒂克呢。那就这么决定了!”

安英雄揉了揉小姑娘的一头粉毛,被她忿然打掉手,“你弄乱我发型啦!我很喜欢这个颜色的。”

她光脚坐在沙发上的,就直接抬起白嫩的小脚踹在安英雄的腹肌上,“走开走开,刚刚还夸你的。”然后像落水的小狗一样噗噜噜摇摆脑袋,试图让短发恢复自然的造型。

安英雄像被欺负的傻大个一样不还口也不还手,只是把她的脚拿在手里,有点苦恼:“不穿袜子会感冒的。”

那大手与白嫩的小脚丫之间的肤色对比看着真是碍眼。宗立群没来得一阵气闷,高声说:“我还没同意呢你干嘛就擅自决定了!你只是主唱,又不是队长!”

巫凡插话对安英雄说:“你叫她快点穿鞋不就好了么。”然后又面无表情地怼宗立群:“我觉得小王子乐队比万岁约翰斯科菲尔德乐队好得多,那就小王子乐队。”

说完就把萨克斯装进盒子站了起来:“我今天在酒还有演出,晚饭不用管我了。”

小王子夏沉夜于是冲他轻快欢乐地挥手:“bye-bye哦凡凡!”

被称为“凡凡”的巫凡:“……嗯。”

很是有几分忍辱负重的感觉。

古文博于是也说:“那就小王子乐队,小王子乐队挺好的。”

四对一的压倒性胜利下,次日,宗立群耻辱地走在小王子乐队的五人队伍里,面对大名鼎鼎的音乐才子左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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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奇古怪的乐队名字是一个未成长起来的乐队夭折的第一步。

好在“小王子乐队”这个名字还真的起得蛮巧妙:五个人的组合,谁是小王子?显而易见脱颖而出的中心人物是个小姑娘,无疑是极为吸引人们的好奇心的。而且,主唱夏沉夜的声音和作曲的曲风的确就是像给大人看的童话,有一点哀愁的甜美。

而且,主唱夏沉夜,实在是……太特立独行了。

第一次见到业界里拥有极大话语权的有名制作人,新人们都是什么样的姿态?反正,绝对不会像这个小王子乐队一样:四个男性成员都兴致缺缺的样子,至少没有争先恐后地来努力自我表达;主唱夏沉夜坐在她的小行李箱上,左启能够看出来那个被贴纸糊得花里胡哨的黑色小行李箱其实价格不菲,而它正在被四个男性里个子最大、肌肉最壮、皮肤最黑的那个拖着,像拉着一辆小车一样运送着他们任性娇俏的小主唱。

左启作为制作人不知道见过多少艺人。单说特立独行这一点,就比如说,在头发造型上费功夫的摇滚青年,就有染金毛的、烫卷发的、留长发的、剃光头的,其他的比如刺青的、打鼻环的、钉耳洞的、穿着破破烂烂的“潮流”服饰的,那种姿态都或多或少显得“做作”。那种独特的发型,更像他们的理想像,想要表达出来的态度,能够让人一眼看出来内里的青涩。

但是这个夏沉夜,她的浅粉色短发却是那么自然,就好像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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