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1 / 3)

谭子晴给谭兰看得照片, 是一张日记的封面, 谭兰瞧之色变的原因,则是因为这个日记是她的,她清楚的记得,日记左上角那个划痕, 是自己用刀子割碎。

本来想撕碎, 然后再扔掉,但因为每一页纸壳的太硬了,加在一起更加坚固, 所以只是划出了个小口子, 正好看到垃圾车过来收垃圾,她便扔在了门口的垃圾桶里。

想着马上被垃圾车收走粉碎便放心了,谁知道在她没注意的时候,被谭子晴捡了去。

这本日记里,清楚的记录了谭兰许多不能对外人言道的内心。

当年和晏老爷子在一起, 看似她是被哥哥言语规劝,心软应下,其实很大一部分内心是自愿的。

日记中写的她到国外的心里路程,虽然没写名字, 只用了他代替, 内容只有几篇日记,但若是给老爷子看了,她一定会被剥了皮!

老爷子十分大男子主义,他可以接受自己是为了负责而娶她, 却不能接受她曾经偷过情,甚至这些年在老爷子面前表现的爱,都是虚假得。

最初,她是被老爷子的关怀所迷惑了,因为从小在外婆家长大,谭兰缺少父爱,后来回到谭家,父亲不久病亡,哥哥每日忙着工作并不管她。

如父亲一般的晏老爷子便入了她的心,那种成熟男子的气息,让她深深迷恋。

谭兰误以为这是爱,沉浸在其中不可自拔。然后发生那样一连串的事情,答应了哥哥的话,引诱了老爷子。

后来,她发现,曾经作为学校交换生去A大读了一个学期,惊鸿一瞥的学长竟然是老爷子的儿子晏从。

如今再见,心思活泛了起来。和老爷子到国外生活,老爷子气处处不顺,没了以往成熟男子一切尽在掌握的魅力,谭兰渐渐清醒过来,有些厌倦了,迅速移情。

晏从是她少女情怀暗恋的第一个人,后来不知对方联络方式姓名,也再没见过,谭兰便淡了心思。

老爷子那里有许多晏从,从小到大的照片,还有一些毕业影像。谭兰越看越着迷,从此,晏从便成了谭兰心中的‘朱砂痣’。

就连偷情的邻居,都因为长相似他,日记本中提及晏从都是用‘他’来代替。

谭子晴看内容,只当是姑姑心中曾经为了荣华富贵而放弃的真爱,其余并不了解,她重点拿捏的是姑姑的偷情,以及心中有他人。

谭兰深知这点,有些庆幸,这个秘密就死在她的心里好了。

“我不知道,原来这么多年养了只白眼狼!”谭兰话语中有些愤恨,从小将谭子晴接到身边,老爷子年轻时下海经商时,路遇打劫被捅伤,生育机能受损,无法在生育。

也是因为这个,晏老爷子觉得有些亏欠谭兰,这才同意谭国强的建议,把谭子晴接来陪陪姑姑。

这么多年谭兰对谭子晴很不错,算不上自己孩子那般的掏心掏肺,却称得上宠爱。

可惜谭子晴不领情。

“白眼狼?呵呵,是啊,就像对待宠物一样养着,不就是如此吗?”谭子晴想自己从小到大寄人篱下,装乖巧不敢有任何的小脾气,就觉得很委屈。

自己的姑姑更是无时无刻不再提醒自己,要乖巧,不能惹老爷子生气,别人都夸她像姑姑时候。

对她来说不是夸奖,是讽刺。

她讨厌姑姑温柔可人,逆来顺受的小女人形象,可自己却不得不保持这样模样。

“你要我帮你什么才能把日记本给我。”谭兰不欲和谭子晴过多废话,直接开口询问。

谭子晴心中冷哼一声,给你,是不可能的!这东西能用第一次就可以用第二次!

心中这么想,嘴上却说:“给你可以,但你要帮我解决这次的事情,让父亲哥哥不能够插手我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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