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经手无数头条新闻的名记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与之成对比的,则是此刻即使坐在了旁听席上,面上也带着掩饰不去的激动之色的其他记者们。
“……之前就听说顾上将回帝都就是为了这场庭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议长阁下也来了,天哪——”
“不止议长阁下,议员里的阁下们都来了!……难怪宋大校只能坐在旁听席了……”
法庭内部禁止高声喧哗,是以记者们即使彼此交头接耳,也刻意压低了声响,然而饶是如此,最后一名记者话音还没落下,就被同事扯了一把衣角,做了个“嘘”的动作,一边向着宋明渊所在的方向不动声色的瞥了一眼。
该记者顿时秒懂。
宋明渊在军中的名声其实不错,年纪轻轻身居高位,傲气归傲气,可他的确也有傲慢的资本,况且除此之外,他在其他方面也的确无可挑剔,是不少人看好的联邦军部的未来。但这并不影响这名记者只看了他一眼,就不感兴趣的收回了目光。
无他,此刻坐在陪审团座位上的那批人,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比宋明渊要大出一筹不止。
联邦上将顾越海,议会总长滕巍,就连陪审团中阅历相对较为底下的一位年轻议员,也是联邦高层的年轻人中身世能力最拔尖的那么一个,相比之下,一个小小的大校,自然就无人问津了。
然而此时此刻,在这块特殊的地盘上,是平民还是高官其实都无所谓,这场庭审真正的主角,从始至终都只有那一个人——
悬挂在墙壁上的挂钟悄无声息的指向上午八点,秒针、分针与时针渐次归位的同一瞬间,随着裁判长举起桌上的《自由宣言》,全场起立,向着最前方墙壁上的联邦国徽微一躬身,轻声复述:“以自由之名。”
庭审开始。
裁判长打开手中的资料:“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靳野。”
“被告: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人:联邦公民。”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靳先生控告《未成年保护法》,请求对被告造成的诽谤、侮辱、盗窃、猥亵儿童、强.奸、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行为,申请《禁止校园欺凌》法案……”尽管本次初审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庭审,裁判长仍是按照规定的流程继续说道:“以上为本次案件陈述。”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靳野站起身。
这场庭审与普通庭审最大的不同在于,普通庭审是否成立,最终都要看裁判长的意见,而这场庭审则由于“被告”并非人类,没有发言的能力,以及“艾伦法则”的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说,他需要面对的其实已经不再是裁判长,而是陪审团中真正有资格决定是否通过《禁止校园欺凌》法案的人。
而这恰恰是他最擅长的。
法庭上静悄悄的,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了此时站立在陪审团面前的那个人身上。
一个敢以一己之力,向联邦的律法发出挑战的人,应该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像千年前的艾伦那样,每一步,每一个微笑都尽显风度优雅,理性又意志?还是早已做好了舍命准备的英雄,眉骨冷冽,从容赴死?
可靳野都不是。
明明是这样万众瞩目、命悬一线的场合,有人看他似英雄,有人视他如亡徒,可靳野的态度却是稀疏平常——并不是常人所以为的那些伟大的气质或初衷,他站在这里,仅仅只是因为他想站在这里而已。
就像是……
“就像是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