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和法院的行政级别不是副国级的,是正部级。两个头儿应该是高配。
两院除了第一副职是正部长级,其它副职都是副部级,到了省高院、市中院也都是这样的。
曾有最高检察长向公安部长汇报工作的状况,这里面是误会,因为那位公安部长兼着中央政法委副书记,最高检长是向‘政法委副书记’汇报工作,而不是公安部长,公安部长也只是挂国务委员,与两院头头平级,谈不上谁向谁汇报工作,宪法规定最高两院是向全国人大负责的,国院也管不了它们,说起来这是司法独立的一种象征。
但是在我国是权大于法的,两院想不看国院的脸色是不可能的,就象地方省市政fu照样左右两院的工作。
这是社会主义专政的特色,与国外所谓的三权分立有较大距离。
这是国情造成的不能分立之形势,不分还管不了呢,真分成三块的话,谁听谁的?每天就吵吧,早乱套了。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位大权握在一己手中的人物,说是不搞一言堂了,其实一直就是一言堂。
从最大记、市委记、乡委,都是一个人说了算。
党指挥一切嘛,带‘长’的都是副记工作的,哈哈哈。
外国人就搞不清中国的官到底哪个大?什么书记啊,委员呀,常委呀,懂得他们头都懵了。
就拿军队来说,在我国的军队军区里,不一定司令最大,军区里有党委啊,说的是党指挥一切嘛,司令和政委都不大,军区党委书记最大,这个书记的头衔挂在司令头上,司令就能插手政治工作,这个书记的衔挂在政委头上,政委就能干预军事行动,说来说去,书记是一把手,什么司令政委都靠边站。
省委书记必然兼省军区党委第一记必然兼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公安厅长必然兼武警总队党委第一政委,公安局长必然兼武警支队第一政委,就如同国家主席,他必然兼军委主席。
大权一手在握,自然能生杀予夺,才能震慑人心。
这就是大人物权力的威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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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写完这章一看,灌了一堆所谓关于体制权力的水,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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