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管辖的并不只是汴京城,还有周围一带的州县。
在开封府当差日子,多半是能忙里偷闲的,除非有重大刑案发生。
东明县城,近几日接连出现三场起因不明的火灾。几户人家都是半夜惊醒发现自家院子里起火了,火势有大有小,有的烧掉了柴房,有的是烧毁了院子的果树。
包拯将一份存封已久的案宗取了出来,在接任开封府尹后,他就把宋朝立国后开封府所记的所有卷宗都看了一边,特别留意其中没有侦破或是存疑的案子。
“盛夏天干物燥容易起火,不过东明有些不一样,三十年前也是在盛夏六月末,那里一连烧了七场大火。一场比一场大,烧的有民宅、有戏楼、后来还有县衙,后来证实为人为放火,但是没有抓到凶手。
那个案子只能不了了之,而原来烧掉的地方盖了新房子,后来又换了新的屋主入住。巧合的是,这次起火的三处刚好与三十年前的旧地点对上了。”
包拯看向月枕石与展昭,“我觉得你们有必要走一趟,去查清楚这到底是巧合,还是那个凶手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