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田妙音……很有钱啊。”
“跟你自然是没法比的。”盖桐嘿笑道,“不过啊,她也不差钱,她虽然父母已经亡故,但她家的现在家产,都是她在打理,估计……得有三十万贯吧,就算她没这些家产,你知道她平常在妙音阁出场一次,多少钱吗?”
“多少?”
盖桐竖起了五根指头:“一个时辰,五百贯。”
“五百贯有点多了吧。”甄建问道,“她出场都干嘛?”
“有的时候,就是当众作画一幅,有的时候,题诗一首,有的时候,弹琴献曲,有的时候,会从宾客里面挑出一人,与其对弈……”
甄建闻言一愣,就做这些简单的事情,就要五百贯一个时辰,这钱也太好挣了,他忽然想到一个行业,直播,没错,他觉得这田妙音跟未来世界的网红主播简直是差不多的,工作轻松随意,收入那叫一个高,不过有一点必须值得注意,这田妙音确实是个才女,怎么文艺方面的东西她都会呀。
盖桐继续滔滔不绝道:“她每次作字画,那些富家公子都争着抢着买,嘿,最贵的一幅画,有人愿意出八千八百贯,就是那个秦轩,嘿嘿,但妙音仙子从来都不卖,她不稀罕这些钱。”
甄建闻言挑了挑眉,轻声叹道:“寻求完美爱情的女人,反而容易受伤,世上哪有什么完美的爱情。”说罢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祁王不悦地望着甄建,问道:“甄建,世上没有完美的爱情吗?”
甄建想了想,道:“应该有吧,不过……我还没见到过。”
舞台上,田妙音已经说了很长的开场白了,然后说道:“那么现在,诗会便开始了,小女子出题,各位作诗词,不知你们觉得如何?”
众人纷纷拱手道:“全听妙音姑娘吩咐。”
田妙音微微一笑,拍了拍手,只见一个婢女用红木托盘端来了尺许高的酒坛,酒坛上贴着红纸,红纸上写着:“女儿红。”
田妙音道:“妙音出生那年,家父酿出了十八坛女儿红埋于地下,距今已有十七年,此等陈年佳酿,可不多见,今日妙音取出其中一坛,作为诗会的彩头,谁赢一题,便可饮一碗这陈年佳酿,各位觉得可好?”
“好啊!十七年的女儿红!就算是喜宴也不一定能喝得上啊!”
“好,就用这个做彩头!这可是妙音姑娘的出嫁酒啊。”
……
众人纷纷叫好,这里的人都自诩文人骚客,诗酒不分家,似乎这样才显得人生豪迈,况且,在女儿红在江南这一代也称嫁女酒,习俗是,在女儿出生的时候,父母酿出女儿红深埋地下,等到女儿长大嫁人,在大喜的日子里,将这些酒从地下取出,在喜宴上喝,所以才会得名女儿红,这个习俗,是从绍兴开始的,后传于江南各个地区。
这坛酒是田妙音的出嫁酒中的一坛,对在场的众男士来说,自然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人人都想喝上一口。
接下来,田妙音开始出题,只听她缓缓道:“前段日子,京城下了一场大雪,眼下许多河堤旁的仍见积雪存余,古人常以雪赋诗,今日妙音出的第一题,便是‘雪’。”
众人闻言,纷纷开始蹙眉冥想起来,可能各个文人才子平时也有作诗的习惯,雪在诗里很常见,所以有人很快便有人做出了诗,当场就吟了出来。
这一次,秦轩直接让他妹妹来作诗,然后他只负责念出来。
田妙音听着众人的诗,频频点头,虽然大多都是庸俗之作,但吟雪的诗句难度确实不大,在场众人的诗中,还是有些佳作的,全场大部分人都说出了各自的诗句,甄建事不关己地坐在那里喝茶。
见没人再说话了,田妙音目光流转,扫过全场,最后定格在甄建身上,问道:“甄公子,你没有诗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