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不要太长!有个大概的方向就可以!”
教官汤姆?弗雷齐走过站成一排的士兵们。他们正在演练防御阵型,所有人的蒸汽背包都在脚下,用一个背包侧面的脚蹬控制阀门。踩下脚蹬的时候,气缸和步枪上的气瓶会联通,高压蒸汽可以通过软管进入气瓶。等到士兵们觉得压力可以了,就可以断开阀门,瞄准目标并扣动扳机。而在这整个过程中,士兵们只能依靠自己的感觉去判断气瓶压力,这很容易导致那些质量低劣的气瓶过载。
“嘭――”
远远的传来一声爆炸,又有哪个倒霉蛋的气瓶炸了,高温蒸汽从气瓶中喷涌而出,发出了一阵短促的嘶嘶声。紧接着,站在加斯滕斯左边的某个士兵嚎叫了起来。
“他真惨,估计是被蒸汽烫到了。”
站在加斯滕斯身旁的是伊万?艾伦,他身体强壮,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彻底成了加斯滕斯的小弟。
“这东西太容易出问题了,这种状态怎么打仗?”,加斯滕斯忍不住抱怨。
“所以刀才是我们最好的伙伴,这些鸟鸟枪,离远了都打不死人,有屁用。”伊万用教官的话回答了加斯滕斯,他一边笨拙的试图瞄准,一边学着加斯滕斯抱怨枪械的落后。加斯滕斯看他投入,也不打扰他。自己尝试着瞄准远处的靶标,扣动了扳机。一声轻轻的枪声后,他用肉眼就看到了自己的战绩。
偏离中心,6环。
对于一把滑膛枪来说,这个战绩真的不能苛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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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训练在这群敢死队的训练中并没有占据太多时间,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练习弯刀、搏斗和增强体力。伊萨卡供应的伙食虽然差,但是好在管饱,经过这两周的练习,大家的食量都变得很大。而细心的加斯滕斯发现,正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这座兵营。一栋栋之前荒废的破旧宿舍被清理启用,更多的食物和设备被运了过来。兵营门前的那条泥路,已经被往来的马车压出了深深的车辙。
要打仗了。
加斯滕斯在某天晚上把自己的判断告诉了队友们,可哪怕是最信任他的辛克?沃伦,那个杀了自家地主的农奴起义者,都不太相信他说的话。
“有大魔导师在呢,多少年没打过仗了。他们说如果真要打,就要换上那些小公国的军队衣服,偷偷溜出去打。”
“其实打仗也好,这样咱们才能活着回去。老这么训练,有毛意思!”围在一起的人中有人抱怨。
“管你吃管你喝,你还想要啥?总不至于让教官给你个姑娘吧?”不知道谁回了一句,大家哈哈的笑出了声。加斯滕斯附和着笑着,心里却在担心着越来越近的战争。
而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果然应验了。
两天之后,加斯滕斯所在第19敢死冲锋队收到了出征的命令,而这时距离他们进入新兵营,才过了三个星期。他们的教官汤姆?弗雷齐告诉他们,最后一天,没有训练,只有休息。
当天晚上,在大家喝着难得一见的劣质烈酒的时候,有人找到了加斯滕斯。
“加斯,我们为什么要为那些见都没见过的贵族老爷卖命?”
名叫西蒙?艾文的士兵是加斯滕斯晚餐讲座的忠实听众,虽然没有文化也不识字,但是对加斯滕斯讲的那些东西,却有很好的领悟能力。加斯不知道他为什么来的敢死队,队伍里的人曾经问过一次,西蒙没有说,也就没有人再问。
“因为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西蒙安静了一会,不远处的汉子们高声大叫,奔赴战场前的他们,哪怕是敢死队的渣滓,也得到了纵情狂欢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