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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夜孤城(3 / 4)

就惨了。”

“不会发现的,他今天不上班,请假了,你陪不陪我去?”

陈鲲能说什么?只好无奈得道:“走呗,想去哪里?”李倩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生陈鲲最清楚不过,同学三年连迟到都没有一次,今天居然拉着自己逃课,用脚板想陈鲲也知道不正常了。

“我不知道,但是我借了自行车,你看我有钥匙,不然我们去南山吧。”

陈鲲接过钥匙,两人一块儿来到了车棚,这是一辆黄色的女士自行车,前面带着篮子,后面带着后座。

豫章有南山却没有北HN山不远,十几公里是有的。

陈鲲蹬着自行车,载着车后座的李倩,在所有人目瞪口中,在保安古怪的眼神中,也在上午第一节课的铃声中冲出了学校,也冲出了樊笼。

两人一辆车,穿过热闹的街区,转进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子,再向南沿着长长的的河堤一路前行,高大挺拔的水杉在河提的两旁舒展着优雅的体型,数量多的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过道,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每一颗水杉都有不少年头,高大,优雅,挺拔。

高立浊水中,人生个不同。

夹杂在水杉里的樟树还处在换叶子的季节,地面上也铺着厚厚的一层,色彩斑斓。

车轮碾压在上面带出吱吱的声响,不时掉下来的叶子都是橘红色的,像花瓣多过像枯叶,偶尔有一两片叶子掉在陈鲲的脑袋上,李倩身手摘下来,照在眼睛上,透过叶片的脉络打量着天空、太阳、还有这个世界。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樟树芳香,很提神,陈鲲心里也有着一些淡淡的忧伤,李倩不说陈鲲能感觉到一些。

坐在后座的李倩很自然的伸手抱着陈鲲的腰。

江风轻轻吹动的李倩白色连衣裙的裙摆,这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

整整一天,两人去南山,去了湖边看了连成片的芦苇荡,萌着绿芽的芦苇丛还带着冬日过后的白色芦花,他们趟过不宽敞的小河流,走过并不算高的小山丘。

路过一片苗圃,陈鲲伏下身摘下了一束铃兰,五月前后正是铃兰的盛花期,一口口白色风铃一样的小花,锤在花序轴一侧,在叶片的衬托下格外青春,每一根铃兰花的花序轴上花朵数量都不定数,一般都是十几朵,在法国,人们认为一串正好十三朵的铃兰花能给人带来好运。

铃兰花太小,要很多才能凑齐一束,陈鲲手上拿着的小小一丛就超过了五十支,把花递给李倩,陈鲲扣着李倩空着的另一只手,大喊了一声:“快跑呀。”

在李倩洒下一片银铃的笑声同时,两人飞快地跑开,以免被苗圃的主人抓个正着。

来到湖边,李倩看着手中的铃兰花束,“问道这个就是铃兰?”

陈鲲笑着道:是的。

“它的花语是什么。”

“回归幸福,是西方公认,最能代表幸福美满的花之一。”

李倩沉默了一会儿,轻轻道:“戴安娜王妃婚礼上的手捧花呢,陈鲲,这算不算手捧花呢。”

陈鲲有些苦涩的笑道:“算得。”

在这个年月,戴安娜王妃和查尔斯王子,是世界上公认最幸福的的人,他们在1981的世纪婚礼是全世界的焦点,他们甜蜜,幸福。

全世界也只有陈鲲一个人知道明年的一九九七年的八月她将会因为车祸香消玉殒,两人之间的丑闻也将爆发。

而铃兰作为手捧花也不仅仅只是戴安娜的偏爱,王宫贵族和其她女明星也使用过,为了向戴安娜王妃致敬,威廉王子和凯特大婚的时候,她也选择了一款小巧的铃兰花作为手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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