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时期段,是她来到该小世界里最温馨也最惬意的时光,在她看来完美极了,当然,唯一的小瑕疵就是那一只蠢不拉几的小灵宠,自从那家伙被它的主人迷得神魂颠倒以后,强烈的占有欲立马爆棚了,无论何时何地,都似个黏皮糖沾在灼华身上形影不离,总见不得它主人与她靠近一些,但凡是此,便要跳出来捣乱。它明明是个小公兽。
灼华喜欢它。
那是因为它是她送的。
但凡是她送的东西,灼华都没有不喜欢的。
也因为此,夹在中间的灼华很是为难,表现出不满这小灵兽的态度来嘛,又怕被十四误以为是对自己的礼物不满意,不表现出来,他就心里难受,宁可自己怀里粘着的是那只大尾巴狐狸,那个曾经一脸呆滞毫不犹豫就把尾巴上的毛拔下来说是给他礼物的十四,除她外,仔细他并不是真的喜欢被粘着的。
偶尔,他是说只是偶尔,他会厌厌的想,想把这只蠢皮糖给炖了。
当然啦,他只是偶尔会这么想,大约,也就有二十几次吧?
真的不多。
太在意十四会怎么想,怎么看,那时候的灼华,其实并没有意识到,这份情感,这份所谓的不同,它究竟是什么。
生活一天比一天更能赋予他快乐,他想要一直这样过下去,甚至想着,如果能一直这样的活,仔细,他不成仙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就这样混迹了三年多,在魔境边界点燃与正道修士的战火以前,十四像是巧合般带着他迁移到了凡人地界,在山里盖了小木屋,还给他凑合着摆了个小型聚灵阵,两只便这样又安居了下来,刚住下没多久,便传来了道修向魔修开战的消息。
他讶异这素来摩擦不断却从不曾大规模开战的两边是如何就挑起了战火时,十四啃着魔简里的功法面瘫着脸,却绘声绘色地回道:“…为了正道修士眼中闪闪发光的女神不被魔子玷污了圣洁,故情郎们纷纷鼓动己方势力,最终合力大举逼进。魔境的人一看,这不是要灭我族么?还不气红了眼,又多半是些属火的性子,于是这次摩擦就瞬间升腾了规格…放心吧,大规模的战火点不起来,很快,热恋中的女神就会从天而降,并适时的拦下不必要的战火,救下万万可能会死于大战的无辜道修与魔修,美名远扬。”
“又不是民间话本,修行几十年、几百年就为了这么一个梗?”他笑,只当她在说笑。来到凡人地界没多久,一次歪打误撞拾了本小言看了看,似从中了悟了什么了不得的玄机,便此,将藏着掖着的他,又连续啃了成堆的民间话本,直到被专注摸索魔功的十四发现,才就此作罢。
他被十四打趣过:看来看去不就是那些个梗,你一个清修看这个该是有多无聊?
梗是何物?
就是你看的剧情啊,比如说你手里这本,《情深状元郎》一看就知道里面的梗肯定是,状元郎与某家小姐或者是贫苦人家的女儿相爱又几经波折的故事,状元高中时候却不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被人横生阻拦是梗,高中前与那个女子定下终生也是梗,更早以前如何相遇的它是梗。
然而和状元相爱的是个女妖精。他试图反驳她。
那也是梗。她眉梢一挑。
于是勤而好学的今灼华在十四的指导下,了悟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梗。
如今,都学以并用,能用梗来吐槽了。
孺子可教。
“是啊,又不是民间话本。”十四也笑了。
灼华看看天色,日晒三竿了,说书先生那应该马上就开场了,便借口出去转转,一溜就背着十四又朝山下镇里去…
这一天,今灼华刚从说书先生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