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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员能架空官员,则正因为许多官员只会读书,根本不懂得如何理政处事,他们做什么都靠着手下的吏员,自然就容易架空。而在明清以后,师爷盛行,也正是因为官员不懂,吏员又容易架空官员,于是官员们最后便只得自己雇佣师爷幕僚,帮助自己了。
两个幕僚,平时一个主要帮柳县令打理钱谷,一个则打理刑名,各有分工,但也都是很有经验的人。
他们问的问题,则更实际一些。
比如说如果各乡建立一个乡约堂,那县衙该不该插手进去呢,只是单纯的由乡民们自治吗?
如果县衙不插手,那岂不是容易失控?如何能保证乡约堂按照县衙希望的方向发展呢?
柳县令当然希望乡约堂是听话的,甚至可以的话,他更希望不用建这个乡约堂,但李逍刚才说了,乡约堂这样一个组织,最大的特点就是乡民自治,是乡民们能够自愿接受的一个组织,比起县里任免的乡中里正保长等人,乡约堂的约束力更强,指挥能力也更强。
听起来似乎有点奇怪,但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李逍明白县令的想法,便提出乡约堂可以由县里牵头主导建立,比如说由县里从乡中选出一位德高望重的大族族长做为乡约堂理事长,然后也可以从县里再派一到几位县令自己的人到乡约堂中,做为监督代表,算是县令的特派员,负责联络县里和乡约堂,并监督。
“这个人可以叫特派员,也可以叫参议员,不管叫什么名字,总之是类似于朝廷里派驻军中的监军。”
这么说就明了许多了,柳倓点头道,“既然乡约堂中已经有议员,那就叫参议员吧。”叫特派员或监军明显不太妥。
“另外县中对各乡的乡约团应当直接领导,派出吏员担任团长之类的职务,直接领导各乡的乡团,这些团长可以接受本乡的乡约堂的领导,但同时也直接听命于县衙。”
乡约团毕竟算是乡约堂里的一个执行机构,遇争水斗殴等,也是有干预能力的。若由县衙拿到指挥权,那对乡约堂的影响力大大增加,同时在灾年之时,掌握着这样的乡基层组织,那会大大加强县衙对乡村的掌控力。
“另外的一方面,防旱救灾重要的还是水,因此对于县里大小的河溪水塘等水源,一定得把控好。要及早的对水做出分配,并且得公平,得让大家都能接受,否则若有不公,则极易引起争斗。”
提前分配好水源,就比如蓝溪乡对蓝溪水的分配,建坝抗旱同时,也要规定得分流,不得完全截流独占,甚至对于分流多少,截流多少,都要有一个详细的约定。
有了约定,就有处置的标准,一旦有村子越过这个标准,那么处理起来,也不会引起争议。
“先定标准,然后让大家通过,签下公约。公约订下了,谁再违反,那么再处置,也就不会那么容易反弹。”
“再有一个,得根据往年的经验,及早做出一些决定。比如主动的减产,放弃一些耕地,全力保证一部分耕地的用水。”
“当然,该打井还是得打井,该架水车还得架水车,得多管齐下,不能坐管老天下雨。而对于一些不服管事,有意闹事者,县里也必须得硬的下手,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让少数人闹了规矩。”
这么特殊时期,越加需要秩序。
捣乱的就该处置,不能手软,该抓的就抓,抓了之后也不用什么罚钱杖责,直接罚役,拉去抗旱救灾,让他们去打井做段时间苦力。
“另外县里也应当主动出台一些政策,比如向上级反应灾情,请求上面酌情减免今年的租税,或者提前调拔一些粮食下来赈济百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