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追到手呢。”
“小瞧哥?”钱旭被钟逊话语刺激的生出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哧道:“切!你等着吧,看我不把她追到手的。”
一路斗着嘴,车开到天星公司,钟逊不待车子停稳,打开车门蹦下车,跑向自己的摩托,随即骑上轰的一声发动着,一溜烟跑了。
一直被钟逊牵着鼻子走的钱旭,眨巴着眼睛,望着钟逊离去的身影似有所悟,半晌后,才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说了半天,钟逊这小子愣是一句都没说同意参加拳赛的事。
钟逊被钱旭带到了自己摩托车的地方之后,钱旭就回去了。
而钟逊也是骑着摩托车来到熟悉的菜市场,准备给家里买点菜。
来到肉摊摊位,按顺序扫了一遍身前的几个肉摊,随即走到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肉摊前,一声吆喝。
“麻烦师傅,给来十斤精排。”
吆!大客户?卖肉的黑脸青年人从案板后面的座位上蹭的站起来,瞄了一眼钟逊,二话不说拿起斧子,对准案板上的猪排劈了下去。
梆梆梆,一阵急促的富含韵律的砍肉声响过,二十斤精排被砍成两寸大小的排骨块,又唰唰几声被装入大号塑料袋中,递给了钟逊。
钟逊出神的看着黑脸师傅剁排骨的动作,这动作是那么准确,力度是那样的刚刚好,每块排骨被斩开的地方都是平整无粘连,而斧刃儿却却只是轻轻一触砧板,丝毫没有用力稍大嵌入砧板的现象。
师傅的左右臂非常匀称,而一般的卖肉师傅由于常用右手,左右手的手腕、手掌和手臂还是有区别的。
他不是卖肉的,他应该是身手非常不错的武师或者精英军人,如果从他刚才稍显拘谨的坐姿和左右手食指上的茧子来看,是军人的可能性更大。
一个军人。钟逊下了判断,一个军人干嘛来卖肉?
钟逊在前世也混过军队,还曾经作为技术军官上过波斯战场,打过仗杀过人,练就了敏锐的观察力。
“三百。”青年屠夫右手递出塑料袋,同时伸出左手,面无表情。
自始至终,这块猪排都没有过秤,钟逊有些奇怪,伸手接过装肉的袋子,勾在右手手指上掂了掂,笑了。
以钟逊精确的感知能力,他掂出这个袋子大概在十斤一两左右,刨除袋子的重量,这肉几乎就是十斤零一点儿,卖肉师傅好精准的功夫,误差率绝对控制在五百分之一以内。
要是以前的钟逊根本就感受不出来,但是现在他能够准确的控制自己身体的力量,所以对于重量也是非常清楚。
钟逊掏了三百元,又加上了五毛,一起递给黑脸师傅。
“多给了五毛。”卖肉师傅表示不要。
“你也多给了三钱肉。”钟逊笑嘻嘻逗趣,问道:“师傅新来的?以前没见过你。”
钟逊虽然很久没有回来了,但是这片买菜的都是住在这个小区里的,大概率是不会换人的。而这个人钟逊在小区也从来没有见过,反正他是肯定不认识,所以才会有这么一问。
而对于钟逊能准确掂出猪排的重量,让黑脸师傅有点惊讶,这手功夫不是谁都能有的,除了熟能生巧这个条件外,还必须有肌肉、神经和大脑之间完美的协调能力,这才能判断准确。
见钟逊笑脸相问,也不好绷着脸,咧了咧嘴角勉强做出一点笑容回道:“闲着没事替人顶几天,前天刚来。”
“大哥身手不错,想必在军队里也是把好手,怎么退伍了?”钟逊看似无意,却包含着探寻的意味。
这个菜市场离钟逊的家并不远,经常买菜的钟逊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