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落地,黄包车夫在后腰一摸,一把手枪便出现在手里,动作不可谓不快。
呯,呯!两颗子弹诡异地射来,黄包车夫还没弄清怎么回事,意识已经陷入了黑暗,身体仰倒,重重地砸进了自己的车里。
他手里的枪在最后的神经的反射下被扣响,子弹射向了天空。
呯,呯,呯!沈宸快速收回从左臂下射击的枪,转向最后一个敌人,并不露头,向着估测的大概位置连续射击。
随后,他听到了惨叫声,然后是扑通的人体倒地的声音。
手一松,枪掉在地上,沈宸向后腰一探,备用枪已经握在手里。稍微移动手提箱,他探头又收回,已经看见了倒在地上的鸭舌帽。
虽然未死,鸭舌帽也失去了攻击能力。肚子上血洞汩汩流血,特制的开花弹不知道搅断了他的几根肠子,打碎了他的什么内脏。
近距离交火,尤其是双方意外遭遇,谁先掏出枪来,谁先开枪射击,谁就是胜利的一方。
说得简单一些,你比对手提前了一秒射击,对手中弹才射击,那枪也失了准头;也许只是不到一秒的差距,往往就决定了谁生谁死!
再有就是打得准,打得狠的问题。也就是射则必中,一旦击中敌人,就要让敌人失去还手的能力。
沈宸的枪法就不用说了,近距离可谓是百发百中。他用的枪呢,是工部局警务处专门向美国柯尔特武器公司定制的9mm口径的马牌撸子。
9毫米弹药,威力要大得多,射程也更远;再加上沈宸还把弹头进行了处理,打到人身上,能起到达姆弹的作用,杀伤力更为可怕。
说起来复杂,但这场近距离枪战从开始到结束,只不过是三五秒钟的时间。
而沈宸的那只手提箱也不是看起来那么普通,在箱子里还衬了层薄钢板,抵挡小口径手枪子弹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不能保护全身,手和腿脚容易遭到射击,那就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了。
如果你要杀人,用枪杀人,会首先向目标的胸腹部射击。在很近的距离也可能向头部开枪,但却绝不会去打目标的手、腿和脚。
一个外表普通的手提箱能挡住子弹吗,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目标呈半蹲姿势,并用手提箱遮住头和躯干,你肯定会想多打几发子弹,穿透提箱,干掉目标。
当你发现子弹无法穿透提箱,想着打目标暴露在外面的手,或者是腿脚时。一来要看你有没有那样的枪法,其次则是有没有时间。
鸭舌帽已经垂死,当然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是想着改变射击的部位,但沈宸显然没有给他留下调整的时间。
三个枪手,能守在沈宸的住宅附近,算是够耐心了;从布置上看,只要沈宸从这个方向过来,三面夹击,一面是围墙,几乎就是陷入了死地。
你防前防不了后,防后防不了左,怎么看也不会认为目标能够幸免。
但事实就是这样出人意料,或者说是出“尸”意料。因为,三个枪手已经变成了冰冷的死尸。
超人的警惕,提前的反应,正确的判断,精准的枪法,疾速的射术,灵活的身法,以及那遮挡子弹的提箱,都成了这精心动魄的几秒钟里,沈宸制胜的因素。
战斗结束,照例是警笛声四起,巡捕很快就要来扮演马后炮的角色。
趁着这空当,沈宸迅速搜了三个枪手的身,藏起了他认为重要的东西,包括三个钱包,以及铜盆帽身上的一支备用手枪。
就算把线索留下来,巡捕房也多半破不了案;就算破了案,也多半抓不到幕后的主使。
与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