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山镇西边儿的一个简陋棚子里,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正躺在一张木板床上,胸膛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他的身上缠了厚厚的几层麻布,大腿以上的部分度被紧紧地包裹住了。左肩的位置,麻布都已经被渗出的鲜血染成深红色了,看得出此人受伤不轻。
不过要说伤的最重的地方,还是他的脑袋。
他的头顶上,有一道口子,数尺长,已经结痂,但是却仍旧十分骇人。所幸这刀伤不深,不足以致命。除了这道刀疤之外,他的头上还有多处钝器造成的瘀伤,这是他昏迷了五天五夜的根源。
这间棚子很破旧,四面透风。
一个重伤之人躺在这种地方,病情难有好转。虽然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他这般活着,只怕不比死了好。
突然那扇不能称之为‘门’的木板打开了,一个满脸胡茬的青年走了进来。他的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草药,黑乎乎的,奇臭。
“兄弟啊,这是最后的一副药了,老哥为了你可是连娶媳妇的钱都用了!你可千万不要死啊!”这个满脸胡茬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三元楼中掌勺的厨子。他将昏迷不醒的兄弟扶起来,一勺一勺地给他喂药,同时还心事重重地说:“小妹落到了姓于的混蛋手里,你这家伙却扔下一大堆的烂摊子给我,真是要愁死我啊。”
灌完了药,昏迷不醒的青年便被放下,平躺在床上。
厨子在床边做了半晌,然后猛然站起来,把碗一摔,大骂道:“你要是不到镇上来,哪有这么多破事儿!这下好了,还得老子给你擦屁股!今天老子要是回不来了,你估计也就凉了。老子要是不去,小妹又身陷险境。妈的!楚家的小少爷,咋们要不要去求他做主,你给说句话!”
受了伤的那位自然不可能回答他。
“也好,也好。你不说,就让老天来做决定吧!”厨子随手拔起一把草,放在手心里挨根数:“去,不去,去,不去···去!”
厨子手中攥着半根草,毅然起身,推门而出。
另一边,李掌柜将楚逸一行送到三元楼之外,方才依依不舍地看着众人离开。
没走多远,楚逸对身边的于成福吩咐道:“你带我们去西边儿看看。”
于成福脸色一冷。本以为酒足饭饱之后,这个少爷就该打道回府了,可他哪里知道楚逸是个死脑筋,认准了的事,总是要做的。
见于成福半天不说话,楚逸冷笑道:“怎么?不想去?还是不敢去?我刚才就见你推三阻四,这会儿又扭扭捏捏,这不大像你的,于管家。”
于成福脑子脑子转的挺快:“少爷这是哪儿的话,我之所以不想带你们去,还不是因为顾及少爷的名声和地位嘛!西边儿的那些个家伙,人穷志短不说,还不懂礼数,只怕会顶撞道少爷。”
楚逸道:“我都不担心,你就先替我担心起来了,考虑的真是周到啊。”
于成福到:“少爷说笑了。”
“那就带路吧。”
“是。”
一走到西边儿的地界,周围的景致瞬间就变了。
陈旧落后的气息从每一个地方散发出来,像是一层厚厚的阴霾,笼罩着众人。虽然楚逸对于云杉镇西边儿的情况已经有所了解了,也有了心理准备,可是真正看到的时候,心中还是猛然一惊。
映入眼帘的是萧条破败的景象。
断壁残垣,破砖烂瓦。房屋都是胡乱搭建的,挡风遮雨都成了问题,难以想象,住在这样的房屋中,怎么能够度过冻死猪狗的霜雪天。
少有散发着腐臭气味儿的水沟上面有白色的气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