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我们完全可以认定,生命进化之精神之诞生绝然的乃是对生命之至绝考验(当然是【迫于无奈!】了!),如果我们一定要给此至绝考验一个曲线图示的话,我想其之高潮曲位在坐标上之体现确定的是以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瞬刻莫属!即便过程可以在史程之生命坐标上超越此一高潮曲位的海拔,但是无论如何,此一高潮曲位之对生命自身之成道性都绝非是任何生命体现可以超越和比拟的【(之前自然无须取证,之后又会有什么可以颠覆此一****之神圣性呢!即便有,过程和必然性又岂能容忍!今日,我们所有之拥有和将会永恒无限拥有之都从此而来!但有一点我想精神诞生应该可以理解:就生命进化本身之质性而言,生命进化之精神是绝然的鼓励和支持对自身之超越的!当然,若过程之某生命文明法则豪言于对生命进化之突破和立诞,嘿嘿!至少我之生命不会给予反对!而过程和必然性,我想,其对对自身进行否认同样是不能容忍的,无论此辩证对象是谁!)】。今日,在我之现史过程中,我便对此一至绝考验充满了感激之情:当生命感应性从某个体(内单性)过度到生命个体(种类、部分、整体及排列组合式之存在状态)之间时,生命个体(种类、部分、整体及排列组合式之存在状态)之因存活性而生成某种违背过程和必然性之意愿之作为,过程和必然性能否容忍?能!只不过,条件是此容忍绝不能以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丧失活力为代价,哪怕是及其微小的!关于此一点,我想至少人类是心知肚明的,因着人类之作为而令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付出巨大代价的先例又岂少哉!对此,人人【每生命】都有体会,但绝对没有人能比某生命文明法则更能切身体会之!显然,在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瞬初之某觉段中,生命个体存活性是受困于生命样形性和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本身的:关于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问题,对生命个体来说,在存活性上可以过程和生命永恒性解决之,这与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本身之质性是相符的,只要生命在过程中实现了其基于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价值和意义,此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至于生命样形性所给予生命个体存活性之困惑,我认为其乃为生命之永恒无限之困惑,此问题并没有所谓答案,其需要的只是需要生命之在过程中于不绝性证中相应之进行印证并相应之予以化解(基于再印证)即可,不过,如何令此过程于不绝性证之过程而得以印证和化解已然是生命所要面对之进化难题了,也正因为如此,其决定了生命进化之精神所承担之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重任。当生命进化之精神瞬应觉之【关于【我!】!】之问题时,其首先觉应之生命感应对象乃是作为生命个体性之【我!】,于是,当生命之感应性由内化性转移到生命(主要体现为生命个体性)之间之生命感应性时,此之【关于【我!】!】之萌认知就确定了【我!】之精神首先所对应之生命对象乃是作为生命个体之【我!】,以此相辅相成之契合,则决定了生命进化之精神在生命感应性中主角色(不过,在过程中,精神也不得不暂时放下架子来为生命之物质***,不过,正是此种不得以成就了生命进化之体现在精神上之主动性和生命物质性进化之被动性之实)之地位,于是,当【我!】基于生命感应性而自我要求对自我之物质性之呵护和照应时,必然的要求助于生命样形性以【我!】之精神从之中为【我!】之物质性(肉体:直接用生命更符合我们对概念认知之习惯)摄取能量,这便决定了在生命样形性中每一生命之【我!】所确定之【我!】作为服务对象的正是生命进化之精神基于【我!】而所呵护和照应之对象,也就是说,生命样形性使得生命感应性在内化和生命个体性之间之转换相应的确定了【我!】于【我!】之关系:当每一个生命个体都以【我!】来面对生命进化之精神之对呵护和照应之肉体(物质性:进至于生命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