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
女生说完之后,第二个发表观点的男生突然站了起来,接着女生谈到的问题,说道:
“刚才这名女生谈到,应该在电影最后加一组凶手和父亲相会的镜头;但是我个人觉得,在那个带有偏见的社会,他们是没办法相见的,就像电影最后画外音所说的‘不管人生的旅途变化如何,像这样父与子的宿命,却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尽管观众十分希望凶手能够去见自己风浊残年的父亲,可是,这种相见终究是没办法实现的!或者可以这么说,正是这种相见不如不见,才更能体现人物的悲剧性,达到反映人性的目的。”
女孩再次站了起来,一副不依不饶的架势,坚持捍卫着自己的观点,说道:
“但是,人性最终不是应该回归良善吗?真情最终不是应该自然流露吗?既然一切的罪证都无可辩驳,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把凶手内心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呢?为什么不留给他忏悔和赎罪的机会呢?”
针对父子应不应该见面的问题,又有一个男生站了起来,表达了对此的看法:
“其实,见与不见都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观众明白就行了,留点空间给观众自己来回味,岂不更好?岂不更具艺术效果,更有想象的余地?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内容都表现出来,这样反而会降低电影的档次,显得过于冗长和啰嗦。”
针对这个问题,女生仍旧理直气壮地说道:
“这并不是冗长和啰嗦的问题,而是罪与罚的问题。所有的犯罪,最终必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这种惩罚包括外在法律的制裁,也包括凶手内心的惩罚和忏悔。就像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罪与罚》一样,凶手在犯罪之后,受到自我道德和良知的惩罚,再加上索尼娅的劝导,使得他最终主动自首。而在这部电影里面,既然导演花了那么长的镜头着力表现凶手的忏悔意识,那么,最后为什么不能以见自己父亲的方式来接受忏悔呢?或许,这种忏悔反而更能够打动观众,让观众对之抱以更大的同情!难道他就不能向那个带有偏见和歧视的社会进行反抗,用自己的真情来反抗世人一切的偏见和眼光?”
女生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一下子让在座的各位相形见绌,无言以对。
从她说话的内容可以推断,该女生不是学文学的,就是学哲学或者心理学的,眼光居然如此深刻而独到;甚至还旁征博引,用俄国伟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来进行说明和论证。由此可以看出,该女生一定是博览群书,有思想,有个性,不会为任何世俗的意见败下阵来,反而越战越勇,坚持己见。
就这样,大家各抒己见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同时也为某些颇具争议的话题争论不休,场面顿时活跃了起来,也激起了大家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强烈欲望。
在这个过程中,郑少强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一直坐在座位上认真地倾听大家的发言。不过,他们的发言有些和自己的看法相同,有些则不同。
看过电影之后,的确对少强构成不小的冲击和震撼!之前,在看小说的时候,他并没有这种强烈的感觉。或许,这种不同的感受和体验,正好反映了小说和电影在艺术手法的不同。
小说,纯粹靠作家的文字功底、情节与结构的设定,让读者慢慢深入故事;而电影,则可以依靠多种艺术手段来进行表现,可谓声情并茂,入情入境,再加上音乐的陪衬和烘托,自然比单纯的小说更能打动人——当然,前提是电影一定要能够把握小说的精华和本质,绝不能跑偏了。因为小说的精髓在于想象,而推理小说还必须具有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这是很多读者所不具备的;而电影则弥补了这些能力的不足,可以充分调动观众的各种感官,从而达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