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冲动,但瞬间就被我遏制住了,说出来太残酷,而且就算说了他们也不信吧,人啊只会相信自己认知对的东西,想到这我不禁叹了口气。
“唉!——”
如果可以,我真想将他们就此放弃,这样对谁都好,这批人如果不离开的话,绝对会成为“地灵丹之争”的牺牲品,我仿佛已经看到了他们的结局。
“仙就这么值得你们付出吗?你们只是连修仙都不行的寻仙者啊!”我无奈道。
在我看来,真不值得如此啊!
我对仙一直有着自己理解,在我看来,仙只是一个境界,一个曾经只要有条件就可以轻易达到,如今却因为环境因素成了梦的境界,其实没什么了不起。我看过这个世界的史书,一万年前的这个世界可是波澜壮阔的全民修仙时代,那时代的仙如过江之鲫。
正是因为抱着这个想法,我对仙一直没什么欲望,我修仙一是因为兴趣,二是为了生活。在我看来仙再好,也不值得我付出太多,如果有希望的话,搏一搏可以,就当是人生中游戏,如果没希望,那我想都不会想,我志不在此,绝不会为了一个微小到几乎没有的可能赌上人生。
换句话说,如果我是凡人,就算对仙有憧憬,我也绝对不会成为一个寻仙者!除非,万不得已。
宴会上的气氛越来越热烈,人们肆意挥洒着自己的情绪,或喝酒,或划拳,或嬉戏,或高歌,高坐在椅子上的金老板也一脸欢笑着,苍老的脸上泛起了兴奋的红晕。
看着他们的笑脸,我实在是没心思待下去了,美味的佳肴也食之无味。
我转身,穿过嬉闹的人群,忽然一只手拉住了我,是陆大三,他微笑着,嘴角一咧,然后迅速把我推向人群,大喊:“有请今天加入的第二位贵客!”
这下好了,全场注目,我顿时觉得无比危险,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拳,我洗髓易筋后还没试过用自己的拳头打人,没想到,我这一拳的力道,居然打退了陆大三几步,要知道,陆大三可是个大汉,而我还是个小孩。
“哇哦!”
“这孩子好大的力气啊!”
“居然把陆大哥打了。”
“果然不是一般人,天生神力啊!”
宴会没有因为我这一拳而有冷场,反而更加热切了,所有人都好奇地朝我扑来。
我连忙激起胸前的轻身符,跳起越过人群,夺路而逃。
“诶!别跑啊。”
“轻功也好好!”
“贵客,留下来喝杯酒啊!”
“哈哈哈哈!”
身后起哄声连连。
那帮家伙,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体会到难堪!
(昨天有事,今晚状态不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