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晃忽忽的烛光在灰蛾的扑朔下若隐若灭,清冷的烛光照在男身上,旁的摇木床上只有一个三两岁婴孩在梦里翻身呀呀吱吱,而篝火旁已经沸腾的鸡汤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屋外狂风卷雪,寂雪之季,又是这蛮山之中,隐约还能听见远处传来的狼嚎,(注:这世界分为春沉,暴夏,死秋,寂雪四个季节,每个季节各有特点,其中暴夏就是其中之一,且这三个月异常凶险!妖兽纵横,人族各城极力防备,每年都会造成不小的损失。)但这一切都没者打搅到男子,但见他身袭白袍,虽一生泥尘,但也足其身份不凡,毕竟布袍也不是谁都能穿的,唯有文殊者,灵武者,富贵者,权势之人可着之,而工匠之人,限与布衣而已!农耕者更只允着粗布短衣,着已一生。布袍,也象征着他身份不低。可此时他一身尘土,头蓬发乱,全不像什么权贵之人!稍有异人之处,也唯有他那双炯炯通明的双瞳!而瞳所注之处,则为一把三尺长剑,(1丈=10尺1米=3尺所以1丈=3分之10米≈3.3米1尺为0.33米)剑无鞘,且在微弱的烛光下,清晰可见,有着蛛丝一般的裂纹爬满了剑身,剑刃甚至崩裂出了几个口子,看上去仿佛马上要溃散一般。不过即便如此,仍可以感受到从剑身上散发出的戾气,可见此剑绝对是一柄神兵,旷世也不过尔尔!將溃之,而存之;将灭之,而唳之!男子眼中流露出的神情,不是贪婪,不是嫌弃,而是怜惜与愧疚!对兄弟亲人一般的不忍,对来自心灵的愧!犹若见到位故人一般!
故人?于剑而言,他有何尝不是它的故人?自它铸世之后,自他持剑之时,它首次为人兵,他头朝持以剑,那时它己铸三年,那天他七岁识剑;它伴他挥无尽血泪,他仗它行遍天涯,几番救主悬于命,几朝抱剑长夜眠……
如今残剑一柄,旧人一个而已!
如果未有相识,当不必伤寸心!
若悔意亦不悔,天涯不必伤泪!
剑亦申其悔乎?君亦安其苦乎?
男子双眼泪烁,却强忍不过。曾经他又几时哭过?两年前,它为了救他,又或说他为了保命吧!用它挡下了那四阶灵师的灵决,那非凡人所及的四阶,那非凡人的灵师,那该死的老天,此后剑残人伤,几番挣扎才从绝境中逃亡!而子,也正真的重新审视了自己坚中持整整二十多年的观点信念!人与灵师的差距,几平叫人绝望!
“风,吃饭了!”从室外走进一位女子,青裙长寄,面颜如玉,虽不至天仙之美,但也唯世仅有!“尘雪,回来了!”叶风已不见之前囧样,似乎在掩饰。“小尘都三岁了,你却还是放不下吗?”将拎着的菜篮放下,抱起了一旁的孩子,十年夫妻情份,怎会不知叶风所想?“我还是放不下!同存一片天地,同为天生地养,同为血肉之躯,为什么?灵师一定比凡人强,灵根吗?凭什么?沒有灵根那怕努也无用吗?没有灵根那怕付出再大代价也只是徒添烦恼吗?我们的存在只是让所谓的灵师看笑话吗?我不信,我不信……”可又由不得他不信,事实摆在那儿,他日夜兼程,他剑随身伴,他一日练剑于十个时辰,他每日挥汗如雨,他……此持二十年,一样败得一塌涂地,大剑士,龙渊客卿,甚至天下笫一剑的称谓!他曾以为他成功了,成功的将人、灵师的差距拉近,直至超越!可,可他被一个修行不至十年的灵师打败了!一塌涂地是这场持续十年的传奇最终的结局!一击,一击而已!只一击,他这个传奇的‘凡人’便剑残人尽灭!尽灭,差一点而已!“风,何苦呢?关于剑,你已经达到千年之最的地步!除了那史册上的诸位剑仙外,你剑道之悟已经达至巅峰了,又何苦纠结于凡,灵之间呢”从古至今,剑仙不泛尔尔,皆达仙灵之境!而凡人却直接沒有,凡人没有时间没有毅力,没有人成功!而叶风的剑术已经在十多年前便已达天人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