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狩猎队是个不错的选择,我相信自己不笨,两年时间应该能让自己强壮起来,学习些生存技巧。
我不是不想找一个正直可靠的群体,可我也明白,那只是理想化的想法,善良、正直、团结……这些词汇很难和成天与丧尸打交道的人联系起来,狩猎队都是为了钱,为了疫苗,什么黑活白活都接,哪有什么道义可言,能碰到一支肯接受我这个生手的人就不错了。
现在就是个机会,还是想想自己身上有什么被人看得上眼的资本吧,这才是在洛勇手下能占有一席之地的条件。
超市到了,洛勇几个人扫清了门前的丧尸,和我一起走了进去。
“真******是血尸,老大,我们发了!”
刘损和老五围着丧尸乱转,兴奋地不得了,老五还夸了我一句:
“行啊,小子。头和手处理得挺专业啊!”
洛勇虽然不像两人那般兴奋,但脸色明显缓和许多,说起话来也不是太难听了。
“天养老弟,挺厉害嘛。你怎么到手的?要知道血尸虽然本身攻击力不太强,但它们极稀少不说,还总和尸群混在一起,我们经常是在处理尸群时碰到麻烦,你一个人是怎么搞定的?”
我就等着你问呢,在车上我就编了一番说辞,就看能不能打动你们几个人了。
“是这样的勇哥,在这之前我也曾捉过两个血尸,对于怎么捉血尸,我还是有点经验的。”
“噢?说来听听。”
几个人听说我以前还捉过血尸,还很有经验,不由围过来,面上似有不信。
我开始胡诌起来,加上一点自己的小聪明:“血尸总和尸群混在一起是不好分辨,外表上和普通十年以下的腐尸没什么区别,但别忘了它是有些智力的,这是唯一的不同之处,所以无论是捕捉还是将它调出尸群,这是唯一可以利用的点。具体情况具体办吧,也没什么固定套路,就像我这次捉到的血尸,经过是这样的……”
我把口哨训练血尸进食条件反射的事说了一遍,听得他们直点头,好在他们也没问我以前两只血尸是怎么捉的,被我一句看情况而定的话混了过去,让他们以为我是个捕血尸的专家。
说完之后我又提了入伙的事,刘损是不情愿的,因为那样他就要失恋了,于是拆台说道:“老大,姓石的这小子身板太单薄,我看算了吧……还是让我送他走吧,大不了给它瓶疫苗买下血尸,够意思了。”
刘损的话让我浑身发冷,尽量装着平静的样子看洛勇。洛勇转身看着血尸,从他背景中看出他在琢磨着心事。
再回头时,他打量了我一翻,然后皱眉说道:
“老二,老五。就这么定了,以后这老弟就是咱们自己人了……”
成了,我的心终于不用再悬着了,我按捺住兴奋说道:“谢谢勇哥!”
“可是……”刘损还不死心,这个狗杂种。
“老二,你******别成天想着你那点事。我说定了就定了!你说的没错,这小子身子单薄,跟个麻杆似的,可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这样一付身板却能在这个乱世活下来,而且是自己一个人!还活得不错,甚至捉过血尸?”
“为、为啥啊……”
“因为他这儿有货,”洛勇上前点了点我的脑袋,“我刚才在想,为什么这几年我们损失这么大,记得和咱一起出道的疤三吗?他带的那几个人,论打斗哪个是咱的对手,可这几年他们混得不错,伤亡也少,为啥?因为疤三脑瓜子灵便,人家尽干巧活,哪像咱们,就知道拿着刀子往尸群里钻。今天这老弟的话给我提了个醒,咱们也需要一个脑筋够用的入伙,有事的时候出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