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
李长辰从Q大金融系毕业,刚毕业就进了自家公司帮老爸的忙,他脸上的笑容自从莫小九离开的那天起慢慢地减少。
大学在所有人的心里都是给人提供一个恋爱场所的地方,你在里面可以找到心满意足的对象,波光粼粼的湖面上的亭子里、幽静的小道以及葱葱郁郁的小竹林都是小情侣们谈恋爱的好地方。
可惜,这些在李长辰眼里根本就和普通的地方没什么两样。
大学四年,除了同宿舍的室友和一些必须接触的人外,李长辰的身边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一个女生,所有的表白通通用一句“我有女朋友了”被堵了回去。
虽然他从未表过白,虽然莫小九根本就不知道,但是他心里暗戳戳的叫了那么久的媳妇也不是白叫的不是吗,在他心里,莫小九早就是他的另一半了。
虽然,虽然他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在遇见莫小九,思然他还不知道莫小九会不会回来,但是他不想自欺欺人的说自己忘不了他。
以后的事谁也不知道,但是最起码现在他忘不了。
李长辰二十五岁的时候,慢慢从公司底层爬到了总经理的位置。
这三年里,李长辰把自己当做了工作的机器,不去想任何事,也不给自己多余的空闲时间,他想以工作来麻痹自己,以此来忘了莫小九,可是却发现莫小九似乎是在他心里扎了根。
夜。
李长辰一身睡袍,水里的高脚杯盛着红酒,一人站在卧室宽大的落地窗前,背影隐隐的偷着孤寂还有一丝丝的伤感。
半晌,他把红酒一饮而尽,去了书房。
他要去处理工作了,虽然现在是休息的时间,可是他却没有丝毫的睡意,既然睡不着,那不如去工作,一闲下来,他就会想到莫小九,那个,让他念念不忘却又痛彻心扉的女孩,不,现在应该是女人了。
李长辰唇角挂着抹讽刺,冷笑一声:“呵,还真是无情呢!”
有人说,七年的时间足以忘掉一个人,因为把一身的细胞更替完毕需要七年的时间,等所有的细胞都变成新的后,那个人也就从你的记忆中消失了。
可是对这种说法,李长辰只能说一句完全在扯淡,明明七年了,明明脑海里她的容貌渐渐模糊,她的声音渐渐远去,可是他却从来没有忘记过。
莫小九这个人就像是住在他的心里一样,没有出去的那道门,他也舍不得她从他的心里走出去。
李长辰从办公桌的一个上了锁的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莫小九,她,笑的一脸灿烂。
这张照片是临近毕业的时候他跟莫小九要的,当时的理由说什么呢,哦,是他跟莫小九说马上要毕业了,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让莫小九给他一张照片做纪念。
虽然当时他是这样说的,可是心里却想着两人在大学里肯定还会再见面的,哪怕选的专业不同,但是他会想方设法的来个偶遇。
要照片,不过是为了能够时时刻刻的看到她。
可我没想到他当时一语成谶,这七年来,还真的没有再见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