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猎物,而且她的个人实力也非常强大。”
珂斯点了点头,自我介绍道:“我叫珂斯,在来到琅城之前也是一名猎人,来自德烈小镇。”
“德烈小镇?”罗姆眼前一亮,其他几人也看的出来有些意外,洛克率先开口说道:“我听说过,那地方虽然不是很繁华,不过那里出来的猎人的确是颇有名气。”
“嗯。”罗姆点了点头,也没有在这方面上多做纠结,说道:“我们真正进山的时间是明天,现在先和你说说我们的目的地与猎物目标吧。”
罗姆说到这停了下来,然后丽萨接上,丽萨的声音倒是异常的好听,有种冰凉凉的感觉:“我们明天将会在这里集合,然后在这里进入朗姆山脉,而这次我们的目标猎物是毛貂,毛貂喜欢群居,就我们所知的巢穴有两处,明天我们会选择较近而且比较安全的那一处,早些过去布好陷阱,再将它们引到一起捕捉。”
丽萨看着珂斯说道:“既然你也是个猎人,应该明白需要注意些什么,明天自己准备一些干粮和水袋,还有打猎所需要的弓箭和刀具。”
珂斯点点头表示回应,说道:“短刀我倒是有,但弓箭没有带来。”
丽萨听完也点点头,说道:“也行,那你就带上短刀,反正这次的任务并不难,你在一旁听从指挥就行。”
然后几人再说了一些东西,约好明天清早在这集合便各自离开了酒馆。
在回来时,珂斯却意外地发现丽萨与自己住的地方相隔不远,丽萨看着珂斯指的那栋房子眉头微微皱起,说道:“你住那里?”
“嗯。”珂斯点了点头,问道:“有什么不妥吗?”
丽萨表情恢复平静,淡淡地说道:“如果以后你有足够的金钱的话,还是早些搬出去吧。”
说完,不等珂斯细问,就说了句明天见迈步走开。
珂斯不明所然,也没有细想丽萨说的话,回到住处内找出自己的刀具水袋,然后想了想,又到最近的木材店里挑了一根合适的木棍,削成了一根长长的木矛。
第二天清早走出房子的时候,珂斯刚好见到丽萨,丽萨今天穿着一身紧身的皮装,手上拿着干粮和水袋,背后背着一张弓和一些箭,腰间悬着一把短刀,火红的波浪长发,火辣的身材,看上去特别的娇艳。
打过了招呼以后,丽萨看着珂斯身后背着的长矛问道:“昨天回去做的?”
“嗯。”珂斯点了点头。
“矛做的的确不错,不过今天有可能用不上了。”
珂斯再次点了点头,毛貂皮毛的完整度是衡量价格的标准,所以抓捕的时候一般都是以布陷阱诱捕为主,除非迫不得已,否则都不会伤到毛貂的体表。
两人结伴来到昨天的小酒馆,罗姆三人早已等待在这里,看到珂斯与丽萨一起前来,洛克吹了声口哨后笑着说道:“嗨,看来你们两个已经非常熟悉了。”
丽萨并不接受洛克的玩笑,冷冷地说道:“你再乱说话,我就将你扔进给动物们准备的陷阱里。”
洛克摊了摊手,无奈道:“噢,你真无趣。”
罗姆在一旁打圆场道:“好了,你们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吧,那就出发吧。”
琅城离朗姆山脉并不算很近,如果走路的话要费上好一段时间,所以琅城与朗姆山脉之间有那种专程的马车牛车接送来回的猎人们,价格当然也在这些人的接受范围之内。
无论是马车还是牛车,与那些贵族教会的马车都不一样,这种是用一块木板三个轮子做成的简陋车体,一辆车两匹马,大概可以坐五六个人再加上一些猎人们所带的工具。
罗姆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