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为初赛只是将将挤进前八,并没有对决赛报以多大希望。
有句话说得甚好:“一切都重在参与嘛。”
我以第七的资格进入决赛,这和想象中的成绩,差的太远了。我让曾经的雷舒航大失所望。
从满小借来了钉鞋,又想起离区运会还不剩多少天的时候,我终于穿上了梦寐以求的钉鞋。夕阳的阳光打到身上,温暖的很,教室里的黑板报还在出,我们还在为荣誉奔波。
国庆后点天很冷,三十五中前的手抓饼和烤冷面依旧好吃,吃惯了那家再也吃不惯其他小店的手抓饼,路上买了个烧饼,可以顶着寒风慢慢吃,下午有场决赛,我可以获得一杯饮料一块巧克力。
百米比赛一直都不是受关注的,甚至在你走的时候大家还以为你去上厕所。没有长跑时众人站起来的鼓舞和呐喊,也没有挥舞的旗子,更没有响亮的口哨。
秋日的风略是萧瑟,偌大的运动场我忽然觉得空旷。我望望观众席,又有几个人在观看百米比赛?不过,不关注也好,落得一个不好的名次也无人知晓。
我记得我走之前跟周围的人说:“看好了,我穿的是蓝色的衣服!到时候为我加油啊!”
我走的时候略带霸气的身影,现在觉得过于狂傲。
我现在抖得厉害,这也不是什么大寒天,我抖个毛线啊我?!
(二)
我觉得用“一语惊醒梦中人”最恰当。
我还在回味着我曾经是如何如何风光,发令枪就“崩”的一声响了。
后来有次做物理题看到有道题问的是“发令员发枪,是看到冒烟计时还是听到枪声计时”后来考虑一下,选择了“听到枪声计时”,但其实不是的,远处的计时员,耳朵并不是那么灵敏,他需要用眼睛看到炊烟袅袅,这样才显得公平。
我又是毫无例外地顿了一拍,六年来,我不知道我顿了多少次,如今,我又顿了。
这么多年我终究还是没给老秦长脸。
我华丽丽地被甩到最后面。
100米的距离太短了,我还顾不上回味,就已经到终点了。
脑子里闪过一刻:一秒定胜负。
我已早已无法超过曾经的雷舒航,曾经那个众人捧,次次比赛第一的雷舒航,甚至只是在校队练了一年都没到的雷舒航,仍能拿到全区第九的位置,而且只是与第八差零点零几秒。
我似乎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体验到了中考时和名校零点几分之差的苦痛感了。
就是短短100米的过程,我脑子里不再像小学时候的一片空白,心无旁骛地拿到第一,如今的我,脑子乱的像浆糊,身体软的像糖浆,早已被眼泪冲洗得成了一团泥巴。
最可怕的不是失败,而是你对一件事期待太多,最后收获的失望太多。
曾经的雷舒航超越的不是众人,她超越的是她自己,而如今的雷舒航,她超越的不是自己,而是试图超越众人。当所有人把所有的赌注都放在一次比赛的输赢上时,你更要心无旁骛,成为跑的最快的人,不是去超越众人,而是去一次次超越曾经最好的自己。
现在的雷舒航,连曾经的自己都不如,无论是哪个方面来讲。
我第一次因为一次跑步想哭的厉害,我带走的啸风,不再是曾经的我的朋友,更像是我的敌人,他用他的短刀,一次次地,不紧不慢地,划破我的脸,留下一道道鲜红的,还渗着血的,参杂着眼泪的,丑陋不堪的脸,以及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
血肉模糊的雷舒航,从第七跑到了第六,她比她进入决赛时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