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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马屁精和他儿子(2 / 3)

城不出来,感谢上苍,功夫不负有心人,你终于从你的龟壳子里出来了,很好,今天,就是你的死期,我会以把你剁成肉酱的形式,来祭奠我枉死的族人们的!”

“放屁!你个畸形儿!是你们先入侵我们家族的领地,我父亲才会带兵去追杀你们的,哪有什么屠杀,只是报复而已!”从马屁精亚恒·贝克的身后,走出了一名衣着更加华丽的年轻男性精灵,他长得和亚恒·贝克有七分相似,他是亚恒·贝克的儿子——伯格·贝克。

突然,正在偷听他们对骂的妮露,转头看着王诩,脆声问道:“亚恒·贝克是谁呀,我没听过有贝克这个贵族家族!”

“亚恒·贝克是精灵族最著名的马屁精,拍马屁的能力出神入化,我很佩服他,他算是把拍马屁这种能力给练到极限了,”王诩一边继续通过通灵纸鹤,听着那边的对骂,一边低声给妮露讲述道:“贝克家族是最近三四百年新兴的贵族家族,发家于一个位于精灵森林西部的小领主,没什么底蕴的,可是,他们家族出了个亚恒·贝克,这家伙天生一张了不起的甜嘴,所以,只用了几十年,贝克家族就成为了一个大贵族家族了,亚恒·贝克都做到了公爵了!”

“哼!马屁精!”妮露满脸不悦的眺望着亚恒·贝克,恶狠狠的低吼道:“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寄生虫!”

“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拍马屁也是一种能力,练到深处,也能纵横天下,只不过,练这能力有很大的副作用,最明显的副作用就是,名声会很臭,马屁拍的越有水平,名声也就变的越臭,如果没有一颗不怕被骂的大心脏,绝对是做不了马屁精的!”王诩倒不讨厌亚恒·贝克,因为,在王诩看来,亚恒·贝克也算是拍马屁领域里的绝对专家了,简直就是教授级的人物,他有相当了不起的外交沟通能力。

“亚恒·贝克旁边那个小精灵是谁?是他儿子吗?”妮露懒得跟王诩争辩亚恒·贝克的人品优劣,她稍微有点儿心虚了,因为,她忽然发现,曾经自己认为人品低劣的那群人,好像都是有本事的人,而曾经自己认为的性格豪爽的英雄人物,好像真的都是白痴一级的脑残人物,比如:残忍好杀的瘟疫女神歌莉娅,就是智慧通天的智者;而战无不胜的阿肯王,却像个白痴一样,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站在亚恒·贝克旁边的,是他的儿子伯格·贝克,是精灵族新冒出来的年轻高手,与他父亲那比臭水沟还臭的名声不同,伯格·贝克的风评还是很不错的,只有六十岁的他,已经是个大魔导士了,要知道,现如今,精灵族很少有人能在两百岁前成为大魔导士的,他在六十岁就实现了,是个天才级的人物!”王诩简单的介绍了下伯格·贝克的身份和能力。

“是吗?”妮露不屑的撇了撇右侧的嘴角,表情越来越像王诩了,“我二十岁就是大魔导士了,还有,你今年多大呀?”

“嗯,哎,他能跟你比吗,他不过是凡人中的天才,你是天才中的天才,他要有你一半儿的本事,他就不用再跟着他父亲混了,直接出去闯荡去了!”王诩学着亚恒·贝克的样子,拍了妮露一句马屁,可是,妮露不但没有表现出任何高兴的样子,反而冷冷的看着王诩。

“我刚刚好像问过你,你多大呀?”妮露表情严肃的脆声问了王诩一句。

“五十,我老了!”王诩感叹了一句,好像他真的老了,可是,五十岁对于半精灵来说,相当于人类不到十岁的年纪,再加上修炼道门功法可以延年益寿,所以,连王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岁,他估计,自己最好的结果就是,越活越长,最终,与天地齐寿,不死不灭了。

“你五十岁就有法圣和斗圣的实力,我可是一百岁才成为法圣的,如果我是天才中的天才,你是什么?”妮露冷冷的问了王诩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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