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他如何揉也不会褪去。
“我没睡,你就得醒着,给我讲诗,我睡了,你就可以睡了。”
“你已经五个晚上这样拖累我了,你是恶魔吗?你快放我走吧,我不要你的金币了,还是当我的诗乞自在。”
“看来,你是急着见光明神了。”
“好吧,我说,我说,这几天,都快把我这一辈子学的词用光了。”
“快说吧,我正睡着呢。”
“你是在找茬吧,睁着眼睡觉,我说一万首诗,你也睡不着啊!”
“不说,现在老子就送你去见光明神。”
“你,你竟然欺负一个诗乞,好,好,好,算你无耻,你听好了!”墨斯狠狠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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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那个孬种,老子倒是高估他了,可恨,可恨,烈洛赛和教会打起来的景象一定很好看!”巴尔得到消息后,正在府邸里大发雷霆。
布朗尼微微弓着身子,连连点头道:“他自然不能与英武的巴尔大公相比,如果巴尔大公的妹妹被绑缚刑台,您一定举国之力前去营救。”
巴尔肥油堆里的眼睛闪过一丝冷厉的目光,这个山贼当时吓得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起来,巴尔肥躯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摸了摸布朗尼的脑袋,山贼吓得缩起脑袋,他深知自己这颗脑袋在巴尔手里,就是个水带,随意一捏,也会脑浆四溅,结结巴巴地道:“我,我说错话了,大,大公千万留情。”
“我没有妹妹。”巴尔抚摸了布朗尼的脑袋好一阵,淡淡地道,肥厚的手掌才慢慢从布朗尼脑袋上离开。
“是是是,巴尔大人只有雄才大略,只有远见与智慧。”布朗尼连连道。
“哼,布朗尼,最近听说有个家伙,在我的境内大肆捕杀血色之暮骑士,既然你这么知道我的雄才大略,为表忠心,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一千血色之暮骑士,如果带不回那人的头颅,你知道后果。”
“属下必定带着拿人的头颅回来见您!”布朗尼心头大松口气,当即下去准备了。
乌立境内,混混从各地走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这里却没有他值得留恋的东西了,来只是去了一趟海伦商会的旧址,可惜早已面目全非,成了某位贵族的居所。
想来海伦那一副大会长的模样就是从这里走进自己心里的,如今只剩她一颦一笑还在脑中。
他对屈辱和荣誉感并不强,即便挨了海伦很多打,但还是在那里对这个外钢内柔的烈洛赛小姐产生了好感,尤其是在戈尔府门前,海伦那些抛弃他这个副会长时,齐蒙就深深记住了这个女人,起初那些报仇的想法,早就随时间磨蚀了,只有她那一张冷淡而决绝的脸庞,还留在脑海里。
如今齐蒙只想回来看一眼,却没有可供回想的事务了,对这里再已无半分留恋,带着墨斯出了科哥城。
“我说,你这是要去哪儿啊?”墨斯一脸烦闷,混混这一路沉默寡言,只逼他作诗,比起诗乞的生活,虽然衣食无忧,但确实少了很多乐趣。
“比鲁奇科,老子还得在哪儿干一番大事业啊~”齐蒙的话有几分豪气,也有几分无奈。
“大事业?那不适合我,你还是放我走吧。”墨斯想了想,似是想到某些恐怖的东西,打了冷战。
“做大事的人怎么能不听诗章呢?你就好好作你的诗吧。”
“你该不会真的对我那些诗感兴趣吧?我怎么感觉你更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呢?我一不会斗气,二不会魔法,三不会赞美啊!”
“别装糊涂了,你不会,不代表你不知道,你那强大的灵魂能量难道是凭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