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承世把苏文约到了一家茶楼,说是顺便吃早点。
在这里,苏文终于见到了方承世口中的神秘人。
他年纪与方承世差不多,都是三十出头,不过气质打扮却与方承世迥异,后者虽然也文质彬彬,一副斯文的样子,不过却多了一分干练。
这个人头发却有点长,戴着一副眼镜,比方承世还要斯文,脸色白白的,看上去有些文弱;另外,他头发有点长,浑身都是艺术的气质,好在脸上修理得比较干净,否则都让人以为他是搞行为艺术的了。
“这是丁林。”方承世给他们做了介绍,“苏文,丁林是我的大学同学。他要求我引见你,我没有办法,只能照办。丁林,这苏文我看就不用多介绍了吧?”
“不用不用!”丁林连连摇头,站起来,双手握住苏文的手,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双眼放光,重重地说,“苏文先生,久仰大名了!我非常喜欢你的文章,特别是那一篇《海燕》,我最喜欢了。我几乎可以把它背下来了呢!”
苏文被他的热情搞得摸不着边,心想:“难道是一个狂热粉丝,想托关系认识我?”
很快又推翻了这猜测,如果只是那么简单,那么旁边的方承世就不会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了。
怎么看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
耐下心来,苏文客套寒暄,最后直接拿眼睛去看方承世,想让他解释一番。
方承世给他看的浑身不舒服,只能硬着头皮说道:“苏文,我还要向你介绍一下丁林是做什么的。他……嗯嗯,你听说过春秋出版社吗?”
“没有。”苏文直接摇头。
“呃……”丁林尴尬了一下。
“他是社长。”方承世直接一指丁林,“春秋出版社的社长。”
竟然是一个社长大人!
苏文顿时拱手说道:“原来是丁大社长!久仰!久仰!”
丁林满脸通红,苦笑说道:“什么大社长,你说笑了。我们就是一家小出版社而已。”
这下苏文不接话了,心里有些知道对方要做什么,估计是想从他手中获得作品的出版权。
之前与清新文化公司合作出版《罗密欧与朱丽叶》,苏文对华夏帝国的一些出版市场的规矩了解了一下。
华夏公司虽然不禁言论。不过对于出版文字还是有些管制的,而且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机制。
比如说,文化公司是可以随便出书,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就行。但是,文化公司更像是运营商。或者说是内容提供者,想要发行书籍,还是要通过出版社的渠道。
出版社有什么资源?
首先,他们专业做这一块的发行事务,旗下可能有印刷厂,也可能与各大书店合作。最为主要的是,他们手中有官方分配的书号!
没有书号,发行的书籍就是违法之物,而书号就掌握在出版社手中。出版社有书号,可以把书号卖给文化公司。发行书籍;也可以与文化公司合作,共同分担出书的风险。
总之,出版社有了书号,就处于不败之地了。
那么,有了书号的出版社,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也不是!
官方以省为单位,三年为一个期限,严格限制出版社的数量,也按照规定分配书号。
怎么规定?
以销量为标准,比如在一定的书号基数上。今年你有一百个书号,三年之内,你发行的书,销量占了本省多少份额。那么你一下次的书号数量就能占多少份额。销量高,三年后的书号数量就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