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酒菜陆陆续续的端了进来,不过有点奇怪的是,在每个人的餐盘里,都摆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小馒头。
这个小馒头看起来极为精致,闻起来有一股特殊的荞麦香味,非常勾引人的食欲。
“大叔,这个馒头是干嘛用的?能吃吗?”好奇心十足的谭小仙,随口管身旁的林奇问道,她记得点菜的时候好像没要馒头呀。
“这个嘛……”林奇刚要解释,却被薛怀仁不客气的抢过话头,装作一副专家的样子:“小师妹,这你都不知道嘛,这个小馒头是开胃用的,一般吃这种大餐,餐前都会先垫吧一点素一些的面食,免得大鱼大肉吃坏了肚子,懂了吧?”
这家伙说完,直接拿筷子头夹起来,整个塞进嘴里,大嚼特嚼起来。
正在布菜的女服务员听到薛怀仁这样解释,却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难道我解释的不对吗?”某人立刻扮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来,心说你一个小服务员,老跟老子过不去干啥?
“人家笑你不懂装懂呗。”林奇斜着眼道。
“呵,我不懂装懂?那你说说,这个小馒头是干嘛用的,端上来不是给人吃的吗?”薛怀仁最烦的,就是林奇处处跟他作对。
“我懒得跟你解释,等会儿用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在林奇看来,人没必要什么都懂,但是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明明不懂还非要装作很懂,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丑态百出。
“切,真能装!”面对林奇一脸不屑的样子,薛怀仁挑衅似的竖了竖中指。
“小仙,这个兰花熊掌,从卖相上看还是很不错的,应该是熊掌中的极品。”林奇说着,伸出筷子帮谭小仙夹了一块熊掌肉,然后捏起那个小馒头,擦了擦筷子头,道着:“由于熊掌上的脂肪非常厚,所以夹的时候,筷子很容易就会黏到一块,所以这个小馒头的作用,其实就是抹布。”
“哦,原来是这样。”谭小仙听到这里,不由得觉得好笑,敢情这个跟屁虫,竟然喜欢吃抹布。
“服务员!是……是这样吗?”薛怀仁听完林奇的解释,脸色顿时涨红无比。
“是这样的先生,要不然我吩咐后厨再给你拿一个小馒头吧。”服务员这次想笑没敢笑,一直在嗓子眼里憋着。
“不用,不就是熊掌嘛,这玩意儿我早就吃腻了!”为了爷们儿面子的薛怀仁,只好强忍着肚子里的馋虫,嘴上继续找补:“你以为我真不懂啊?我这就是想考考他,没想到还真被他被蒙对了。”
“噗……”这次服务员没笑,小仙却直接笑喷了出来,她觉得这个跟屁虫,简直就是事后诸葛亮的伟大典范,有这种口才还练什么武呀,还不如趁早改行拜个师傅说相声呢,没准还能有点前途。
薛怀仁估计也是意识到自己的解释确实有点牵强,只好拿起桌上的白酒,转移话题道:“林兄,咱俩第一次坐在一起喝酒,规矩你应该知道吧?我这个人喜欢爽快,先干为敬!”
说完,嘴巴对准瓶口,跟喝自来水一样,咕咚咕咚的往下咽。
“大叔,你别理这个跟屁虫,他就是个疯子。”谭小仙万万没有想到,薛怀仁竟然会用到这一招,他这样做,不就是想把林奇给灌趴下嘛。
“没事儿的小仙,他既然想喝,那我就陪他喝好了。”林奇表示无所谓的拿起酒瓶,同样一仰脖,直接干掉一瓶白酒。
“好!林兄真是海量!看来我今天总算是遇到对手了!”大吃一惊的薛怀仁,表面装作很无所谓的样子,暗地里却一直在观察林奇的状态。他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林奇是真的能喝,还是装成很能喝的样子。
“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