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聪明人,应该领悟得到。
“别别,你先别往我脸上贴金,我这人爱干净,你要实在没地儿贴,就当是我送你们警队一个人情,咋样?”林奇当然知道梁天想干什么,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只能跟他玩起了文字游戏,好嘛,潜逃数十年的A级通缉犯,这得是多大一张饼,这饼大的,别说吃,看都能给人看饱。
面对林奇的提议,梁天咂了咂舌头:“那你是想让我们警队欠你的人情,多到下辈子也还不完?”
“那这么着,就当是我送给虎妞的彩礼,咋样?”林奇嘿嘿笑着,有副十足的奸商嘴脸。
他可受不了被那些媒体呀记者呀连珠炮似的发问,完事儿还得腆着脸跟人发表感言,顺便还要歌颂一下党和人民这么多年以来对他的培养。
他更受不了自己站在表彰会的主席台上,被人像观摩国宝一样全方位无死角的拍摄,最后把自己这张脸,印在城市日报的头条封面上。、
多无聊呀,如果真有这个时间,他更愿意躲在办公室里打斗地主,或者找公司里水灵的前台小妹臭贫几句。
爱慕虚荣在别人看来,可能是刷存在感最有效的手段,但在林奇身上,这个定论却得不到半点体现。
不过嘛,跟做人的境界无关,完全是因为他的职业。
他早就习惯了冲在前线捞取功劳,然后丢在地上让身后的队友捡,说的在直白一点,他不想暴露身份,这一点至关重要。
不仅仅是他,所有特工学员所学的第一堂课,就是如何把自己归零,零是什么,零代表虚无,代表不存在,代表一无所有。
正是这样良好的职业习惯,才能支撑林奇一步步走到现在,低调做人,高调行事,脱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梁天顿了半晌,嘀咕道:“彩礼?”
“嗯哼,彩礼不行吗?”林奇反问。
“行,没说不行呀,不过这事儿,是不是得跟她商量一下?”梁天清楚林奇的意思,他这是准备假公济私了。
“跟她商量什么呀,你是队长,她是副队长,还是个女娃娃,服从命令听指挥,多简单的道理。”林奇撇撇嘴,又道着:“反正到时候你别烦我就成。”
两人正就军功章的事情洽谈,一名青年小警打了鸡血似的从远处奔来,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嚷:“队长,找到啦,找到啦。”
“什么玩意儿找到啦?”梁天问,见那小警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摆摆手:“你先喘口气,慢点说。”
“队长,嫌犯的尸体找到啦,就在那边的山顶上。”
“现在呢,尸体弄到哪儿了?”
“被法医拿簸箕搓走了。”
“啥?拿簸箕搓走?多大个儿簸箕呀?”
“不是队长。”小警大喘气:“听搜救组的同志说,他们看到人的时候,已经快给烧成灰啦,好不容易灭了火,只找到一堆骨灰。”
听到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梁天总算长出了一口气,没啥说的,乌纱帽总算保住喽,他这个大队长,又可以卯足了劲干上几年。
“娘的,火葬,算便宜他咧。”林奇气啾啾地嘟囔了一句,反正从头至尾,对这家伙都没啥好感。
梁天淡然一笑,拍了拍林奇的肩膀:“行了林奇,不愉快的事儿就让它快点过去,眼前最重要的,可是你跟小夏的婚事。”
“啥,我俩的婚事?”林奇被这话说的满头雾水。
“咳咳,你这新姑爷彩礼都送了,我代表队里,哦不,应该是代表我们娘家人,要是不把姑娘嫁给你,你这彩礼不就白送了嘛。”这位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老队长,孩子头似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