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然后去了听风酒吧。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以前很喜欢来听风酒吧。
听风酒吧的老板娘叫若初。
若初三十三岁,身材完美。
她本应该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脸上有两道刀疤。
一道刀疤从额头直到鼻尖,一道刀疤从左耳边到右耳边,横穿鼻梁上方。
两道刀疤,组成了一个‘十’字。好像是一张脸被分成了四块。
这两道疤痕,让一个极美的人,变成了极丑。
因为老板娘的丑,听风酒吧的客人不多。
很少有人会像娄小楼一样,经常来这里坐坐。
原身也是一个奇怪的人。父亲最强势的时候,他从不仗势欺人,而且相当低调,以至于风云镇认识娄小楼的人并不多。
听风酒吧的位置很好,坐落在小镇的最中心处。
这条街上有很多酒楼茶肆,生意都很好。
只有听风酒吧生意冷清。
娄小楼推开酒吧的门,门上挂着的两串风铃,便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
此时,酒吧内一个客人都没有。
老板娘若初坐在吧台内的高脚椅上,头趴在吧台上打盹。
听得风铃响才抬起头。
“小楼,你可好长时间没来看姐姐了。”若初对娄小楼说话,就像对家人一样。
她一直都是把娄小楼当成弟弟看待的。
娄小楼对她也亲。
便是现在的娄小楼,看见若初,也有一种亲切感。
娄小楼完全不在意若初脸上的疤。
“这些天忙。”
娄小楼笑嘻嘻来到吧台前,把胳膊支在吧台上,“姐,来一杯想念。”
若初不说话,回身拿出三瓶酒。
一瓶红色,一瓶白色,一瓶黄色。
三瓶酒混合倒在一只高脚杯内,那杯酒却是变成了蓝色。
想念是蓝色的,向海一般幽蓝、深邃。
若初把酒递给娄小楼。
娄小楼一口喝干。
“姐,再来一杯。”
“还要想念?”
“嗯。”
娄小楼喜欢喝酒。
不但喜欢喝,还很能喝。
这和原主不一样。原主不喜欢喝酒,也不能喝酒。原主以前来酒吧,并不是来喝酒的,只是陪若初聊天。
可是现在,娄小楼只想喝酒。
他已经很多天没有喝酒了。
若初又调了一杯想念,若初把酒递给娄小楼的时候,说道:“想念要慢慢喝,才能拼出滋味。”
娄小楼很是听话的小酌一口,在口中细细品味。
“喝出什么味道了?”若初问道。
“有点苦。”娄小楼说。
“还有别的么?”
“有点酸。”
“还有么?”
“还有点辣。”
“甜么?”
“不甜。”
娄小楼忽然举杯,一口把剩下的酒都喝了,“姐,再给我来一杯。”
“还要想念?”
“还要想念。”
娄小楼想念以前的日子了。
以前的世界,虽然过得并不如意,但是平安。
而现在,每一天每一刻都会有生命危险。
在得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