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将这段话语给模糊掉。
胡雪枫并不觉得奇怪,他早就料到会有如此反应。
关于个体经济地位的论断,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矛盾。这两个伟大理论的提出,绝对不亚于一场地震。
事实上,国家对于个体经济的认识,直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提出时,才有“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论述。
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则是要到1987年十三大召开的时候,才得到提出以及全面的论述。
胡雪枫提前了几年时间,将这两个重要判断提出来,是具有深刻用意的。
一方面,胡雪枫希望通过宋思明将这两个论判写出来发表出去,得到社会各阶层更广泛的关注,另一方面,则是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吸引中央领导的重视,从而提前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营造出更适宜发展的土壤。
当下的社会环境,百废待兴,中央有坚强的改革声音,这绝对比90时代初的社会环境更有利,更适合这种坚定改革的理论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