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是中国古代颇有影响的一部著作。对它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就有各种不同的
说法。
第一种意见:《尉缭子》是一部伪书。虽然《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兵形势“《尉缭》31篇,但今存《尉缭子》不讲“兵形势“,显然不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尉缭》,而是出于后人的伪造。不过,自从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尉缭子》残简出土后,学者们发现残简有6篇与今存《尉缭子》相合,伪书一说已遭到大多数人否定。另有唐魏徵《群书治要》辑《尉缭子》4篇,对考校此书均有重要价值。
第二种意见:《尉缭子》的作者名叫尉缭,是战国时人,此书的前身即《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兵形势”《尉缭》31篇。
第三种意见:与第二种意见大致相同,不同处在于它认为此书的前身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杂家”《尉缭》29篇。“杂家”兼合儒墨名法之说。“杂家”《尉缭》属“商君学”,除论述军事外,还应论及政治和经济。它虽谈兵法,却并非兵家。《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杂家”《尉缭子》5卷。这都和今存《尉缭子》的内容和卷数相同,可见今存《尉缭子》即“杂家”《尉缭子》。宋人将“杂家”《尉缭子》收入《武经七书》,归入兵家。所以后人多误认《尉缭子》为兵家之书。
《尉缭子》反对迷信鬼神,主张依靠人的智慧,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它对政治、经济和军事关系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在战略、战术上,它主张不打无把握之仗,反对消极防御,主张使用权谋,争取主动,明察敌情,集中兵力,出敌不意,出奇制胜。这些观点即使在今天也仍有值得参考的价值。
《尉缭子》是战国晚期论述军事、政治的一部著作,共五卷二十四篇,南宋刻行的《武经七书》本最早。《汉书·艺文志》杂家收录了《尉缭子》二十九篇。唐朝初年的《群书治要》中节录了《尉缭子》四篇。1972年,山东临沂的银雀山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也有和《尉缭子》相符的竹简书六篇。从这几篇的情况来看,现在流传版本的文字有很多删节和讹误,篇名常和竹书不合,但基本上没有后人增加的内容。
《尉缭子》反对军事上相信“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的迷信观念,强调政治、经济对军事的决定性作用,其理论水平很高。思想中糅合了儒、法、道各家观点,这也许是被纳入杂家的主要原因。后半部《重刑令》以下十二篇,对研究战国时代的军法颇有帮助,所以有人把此书作为兵书来看待研究。
《司马法》是我国古代重要兵书之一。《司马法》的作者:据相关资料记载,夏商周三代时期,有司马一职,专掌国家军政,《司马法》便是由夏商周时期历代司马编纂而成。又据唐朝李靖曾言:“周《司马法》,本太公者也。太公既没,齐人得其遗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复修太公法,谓之节制之师,诸侯毕服。”姜太公是周朝的第一任司马,故夏、商之后,周朝的《司马法》便是由姜太公编纂的。
春秋时期齐国大司马大将军司马穰苴亦纂有《司马穰苴兵法》,其人本姓田,受封司马大将军,故称司马穰苴。大约成书于战国初期。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战国时期,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兵法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
汉代对《司马法》评价很高。武帝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位秩比博士”。(见苟悦《申鉴·时事篇》)司马迁称道《司马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司马法》共一百五十五卷。东汉以后,马融、郑玄、曹操等人的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