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并不是最佳选择,因为太短了,而且像蟋蟀之类的昆虫,长矛更容易穿透它们坚硬的外壳,而且还能将其固定在地形上,因为昆虫这种生物,除了幼虫以及那些不能吃的,大多数是会飞的,假如你砍了它们一刀,它们肯定扇扇翅膀飞走了,而且它们大多数生命力也很顽强,就算拿弓箭射穿它们,它们照样能正常活下去,因此绝大多数猎人都会选择用长矛作为武器,以便最大限度的限制昆虫们的移动。
拿上长矛,洛又从墙上取下了几件散装的铠甲,一个蟋蟀脑袋做成的头盔,一个蟋蟀颈甲缝成的护腰,以及蝗虫小腿壳做成的护腕,布满倒刺的护腿等等。
洛一一套上它们,还真别说,如果头盔上的触须还在的话,看起来倒挺威风的。
只是这些玩意究竟有没有作用,那就完全听天由命了……
毕竟如果冷不丁碰到一只巨型螳螂,管你顶的是蟋蟀脑袋还是蝗虫脑袋,通通死啦死啦地。
想了想,保险起见,洛又从自己的稻草枕头下面摸出了一把匕首。
这也是老猎人留给他的,据说是他当年的一个铁匠朋友亲自捶打出的钢刀!后来一直被洛用来防身。
将匕首揣到护腰内侧,洛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走他再次感受了一下胸口的圣杯,依旧没有任何回应,叹了一口气,他出屋子,一溜小跑地冲向了镇子的大门处。
一路上,洛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在为生活而忙碌着,不时还会看到一些成群结对的猎人,因为许多猎人喜欢成群结队地行动,毕竟人多就是力量,只见他们大多和洛打扮相同,带着大包小包的工具,正准备踏入危机四伏的“巨型世界”。
“呦!这不是打败了凯撒骑士长的洛大人吗?!”一队认识洛的猎人惊奇的打招呼道。
“还真是他!据说凯撒骑士长骨头都被打断了两根!镇长都已经去西要塞城请圣光帝国的牧师来治疗了!”
“这么厉害!真给我们猎人长脸啊!”
他的同伴们也同样夸赞道。与此同时,洛能感觉到对方看向自己目光中的崇拜。
“额……”他有些无语,平时这些猎人见到骑士也不是特别尊敬,因为那些骑士里,九成是和他们出身相同的猎人,那他们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尊敬?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战胜了凯撒?
对此洛的感觉并不是太深刻,他觉得在拥有圣杯的情况下,赢了凯撒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接着,洛对他们笑了笑,然后赶忙地快速跑开了,他不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看到了自己和凯撒的对决,这一下自己倒成镇子上的名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