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正好已经喝光了,正好尝尝人类酿制的酒。”
“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只要别喝醉了就行。”
陈塘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慢慢走向了酒馆。
守门的壮汉双手抱在胸前,斜眼看着他,尽管他的眼神不怀好意,但并没有阻拦。
“瞧见那家伙的眼神了吗?”格尔斯耸了耸肩:“我真想一拳打掉他几颗门牙!”
“别惹事,咱们是来找人的,就算要揍他也得等你喝醉了再说!”
“那可就有点困难了,我听说人类的酒像水一样平淡无味,不怎么容易喝醉,哈哈…”
在壮汉的注视下,陈塘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一股刺鼻的汗臭味混合在酒精的气味中扑面而来,这地方的环境又阴暗又潮湿,散落在大厅里的桌子上到处都是没有擦干净的酒渍。
现在正是傍晚,这个点儿恰好是想让人到这里来喝一杯的时候,陈塘看到酒馆里三三两两的桌子上已经坐满了人,几乎连一个人都挤不进去了。
这时候格尔斯慢慢走上前,在其中一张桌子边上停了下来。
“如果不想死,最好滚开点!”他恶狠狠的说道。
这桌的顾客是五六个身上带着武器的佣兵,他们一起回过头,却看到格尔斯高大魁梧的身材,以及头上戴着的恐怖面罩时,都不免被吓了一跳。
“你刚才叫谁滚蛋,大个子?”
砰!格尔斯直接用拳头回答了他们,离他最近的一个人像风筝一样倒飞出去,撞翻了隔壁桌上放着的几杯酒。
“这个混蛋,竟敢在我们面前发酒疯,揍死他!”
通常酒吧斗殴的规矩是不使用任何武器,只允许徒手打斗,但这其中又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可以拿起吧台上的酒瓶来袭击对手。
很快就有人拿起桌子上的酒杯,狠狠砸向了格尔斯。
但遗族人的体型实在太魁梧了,酒杯只够得着他的肩膀位置。
哗啦,酒杯砸在格尔斯的肩膀上,木制的杯子被砸得稀巴烂,但格尔斯却完全没有受伤,他抬起腿一脚踹飞了一个人,把他直接从酒馆踢出了门外。
其他人也都没能够撑住格尔斯的几下打,很快就被揍得鼻青脸肿。
打斗只持续了短短几分钟就已经结束,五个佣兵全都被揍得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酒馆里围观的人群还没有回过神,这场斗殴就已经以格尔斯的彻底胜利而告终,旁观者只好悻悻然的坐回了自己的桌子边。
像这样的斗殴几乎每天都会在酒馆里发生,谁也不会感到新奇。
“如果你再这样肆无忌惮的惹事,会让我们惹上大麻烦的!”对于格尔斯的鲁莽行为,陈塘显得相当无奈。
“我已经向他们打过招呼了,是他们先动手的,你刚才也看到了。”格尔斯耸了耸肩,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回答。
“这样的事没有下次了!”
“放轻松点,好歹你也是击败过我们酋长的勇士,何必这么胆小呢?”
格尔斯豪迈的坐下来,抓起桌子上喝了一半的酒杯,一口喝干了里面的啤酒。
陈塘将长矛往桌子上一放,也坐到了座位上。
这时候一个身材臃肿的女侍走过来,用手中一块比桌面更脏的抹布重重的擦了一下桌子,然后把两杯几乎有半个木桶大的啤酒放到了桌子上:“两杯黑麦啤酒,一共是两个银币!”
“再来一杯。”
陈塘直接丢给了她一个金币,这正是杜朗克给他的一部分佣金。
“不用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