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刀,在天马上左手抡一个半圆后,右手接过再抡一个半圆。斩马刀够长,每一刀半圆劈过去,刀光乱飞,到处都是地精的残肢起起落落,切口整齐,恍若镜面。一时兴起,下马劈砍,身体带着斩马刀旋转如陀螺绞肉机。这视觉效果看起来可比西斯提亚强多了。
奥波菲斯相比而言就文雅许多,他挥舞长枪,在每一个接近的地精身上快速刺击,抽出,每一枪都正正好刺入心脏,枪枪毙命。短枪太短,只有在不知死活的地精跃起攻击时才会使用,效果与长枪一致,不见断肢断头,身上沾染绿血最少,只是金色枪头被心脏处的浓血黏着。
利安德尔骑士枪两米长的枪尖流线型的装有四片刀锋,可刺击,亦可大范围挥砍。挥舞起来的气势完全不落克劳斯下风。也不怕被地精包围。
安格斯等传统骑士枪的骑士只能如同他们的骑士长西斯提亚一般,从地精大军的开头突进到末尾,再从末尾再杀回来。他们一旦落入层层包围,杀伤力就将大大降低。当然不会有危险,就像蝼蚁永远不会给人带来威胁。
地精的阵型在几个冲锋之下被打散成一锅乱炖。众多地精犹如无头苍蝇见到骑士就上。这是一场屠杀,毫无反抗能力的屠杀。可怜的是挑起方正是被屠杀的一方。
有些地精又胆怯了,想偷偷往后跑。正被眼睁睁看着同族被屠戮的地精国王看见,地精国王被教皇挡住援助的去路,正气愤不已,随手劈出一剑。
黑色的剑芒将地面划成了两半,一路上土石外翻。剑芒准确的击中逃兵地精。控制不住的力量还要飞出去老远才散去。地面上多出一道三十多米的沟壑。而那只地精,惯性的在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身体整齐的从正中间分成了两半。
还在交战的地精悲鸣一声,他们总算是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一个死循环,再也回不去了。他们眼神绝望自杀式的朝十一名溅满同族鲜血,挂满同族碎肉的骑士跑去。
屠杀接近到了最后一刻。
(本章完)